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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nuary 16, 2005 at 1:37 am #79347
豬仔包
Moderator無可否認我是對香港傳媒的報導態度持強烈的反感﹐而我本身對香港政府亦沒有抱太大的期望亦是事實。
但這篇東方日報社評﹐是不是正確忠實客觀地評論政府打擊侵權的問題呢?整篇文章是: 侵犯版權 -> 局長有責 -> 但局長「要求」版權擁有者循民事訴訟追討賠償 -> 版權擁有者突然變成普通市民 -> 罵政府局長無能 -> 兜一大個彎罵董建華
現時的報章是不是以罵政府/罵董建華來增加銷量?
曾俊華說打擊這些網上侵權是很困難的事﹐並不是訴苦﹐這是事實。可以的話﹐美國一早就做了。美國業界一年所損失的﹐難道要比香港的少嗎?東方日報使用「要求」版權擁有者循民事訴訟追討賠償﹐而星島是使用「鼓勵」。我沒有聽曾俊華的說話﹐難以評估是鼓勵還是要求。但報章如果為了使自己論點正確化而胡亂使用字眼﹐這問題值得關注。
文中提及去年有二千四百宗涉及本地用戶在互聯網上傳送盜版電影的個案﹐這裏所提的只是冰山一角。而我最討厭的是動不動就拿「損害香港的國際形象」來攻擊其他人。用這個論點來攻擊其他人的人﹐怕且連香港的國際形象是什麼也未能了解﹐只知道經歷過經濟低迷的香港人更怕無面子﹐就什麼事都拿香港形象來做一個理由。
而文章中段筆鋒一轉﹐將版權擁有者突然變成普通市民﹐真是「行文流暢」。版權擁有者是市民﹐沒錯;但普通市民就是不是版權擁有者呢?「很明顯,曾俊華企圖把打擊網上侵權行為的責任推給市民。」。筆者集中在檢控的問題上﹐但在侵權的問題上﹐難道普羅大眾市民就沒有一點責任要負嗎?其實﹐侵權的問題上﹐最大的責任就是普羅大眾。沒有人去download﹐有幾多人做seed﹐侵權的問題都不會那麼大吧!市民對智識產權重視程度接近零﹐政府要做的反而是要教育市民﹐改變市民的觀念。就如清潔香港﹐都要市民合作﹐政府只能做一個宣傳角式﹐在有需要時就檢控。但市民本身不能什麼都不做﹐就一邊要求政府要保持香港清潔和捉垃圾蟲﹐另一邊就隨地拋垃圾。如果香港市民都不顧清潔香港的形象﹐筆者何須擔心「損害香港的國際形象」呢?
最奇怪的是﹐整個翻版的問題上﹐沒有人怪責過市民不斷download不斷買翻版。業界要求政府捉「蟲」﹐市民沒有叫政府捉「蟲」﹐市民還怕沒有「蟲」才是真心話。而最最最叫人吃驚的是﹐連曾俊華都要「安慰」那些惶恐的download翻版市民﹐。
</font><blockquote><font class=”small”>回應:</font><hr />
節錄自星島日報標題「海關追殺BT十大天王」<–又是一個誇大的標題﹐不過內文頗正常…
對於不少網民擔心過往的非法下載行為會為被追究,他提醒,下載者亦觸犯民事罪行,「但海關是向前看,暫時主要針對做出上載及發放行為的『始作俑者』角色上,海關並會檢討成效。」至於未來會否向下載者採取行動,他指「要視乎情況而定。」
[/ QUOTE ]
這樣的政府局長﹐才叫人懷疑政府對打擊侵權行為究竟有多大的決心。
打擊侵權未盡力 政府砌詞圖卸責
1月 15日 星期六 03:00 更新【東方日報專訊】香港海關日前拘捕一名涉嫌在網上提供侵權電影下載的男子,工商及科技局局長曾俊華(相關新聞 – 網站)對此一方面洋洋得意,大吹大擂說這是全球首宗成功阻止網上點對點侵權行為的案例;但另一方面又不斷強調打擊困難,所以要求版權擁有者循民事訴訟追討賠償。曾俊華言下之意,一是表功,二是卸責。其實,打擊侵權行為,政府責無旁貸,既沒有功勞可言,更不能將責任推給版權擁有者。
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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