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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gust 1, 2009 at 4:38 am #128593
誠惶誠恐
Participant本帖最後由 誠惶誠恐 於 2009-9-17 18:49 編輯
宗教起源的探索
宗教的本質
基督教支配了人類文化二千多年,對於這樣一個征服羅馬帝國,統治人類文明近二千年的宗教,若然只是像十八世紀法國啟蒙思想家單純地把它歸結為“傻子遇到騙子手”,顯然不能說明問題。以科學方法研究宗教,我們根據宗教產生的歷史背景、政治因素、文化土壤等等因素來解釋宗教。從當時的社會歷史條件看,基督教是古代羅馬帝國奴隸制下社會矛盾的產物,是被壓迫的猶太群眾的集體反抗意識。基督教作為世界三大宗教之一,它的產生、發展亦不可避免地依循著宗教發展的普遍規律。以下就基督教的教義特徵略作說明。
a)神創觀念
宗教的起源是由自然宗教發至人為宗教,從多神崇拜到一神崇拜的過程包含著人們的思維從具體到抽象的蒸餾過程,所以先民有神靈崇拜的觀念是歷史發展的必然,在宗教的發展觀來看,神的信仰有其深刻的社會根源,古人類的思想尚在襁褓中,無法正確識客觀世界,神創世界的觀念是原始人對世界的一種錯誤認識,隨著人腦的進化,人的創造力發展了,先民接觸的日常事物皆是人所創造,例如陶制品,當先民問到世界怎樣產生的問題時,先民的“創造”思維自然投影到世界觀上,故先民的世界觀是“創造”的,從制陶技術啟發下,先民以為人類是泥造的,故而世界許多民族產生出許多泥土造人的神話。(1)
無限感也是人類從原始的自然崇拜、物神崇拜過渡到一神信仰,這是因為人從自身生命和能力的限制產生了無限感的追求,人們祈求與超自然的力量結合,在不同民族的一神宗教信仰中,無論這個神被賦予了不同的名字像上帝、天主、安拉、真主…這也是各民族所信仰的神聖的終極實在,都表達著人類同一個信念,即對無限的神聖實在的追求,這個無限的實在會為人帶來永恒神聖的意義。(2)
b)靈魂不滅觀念
靈魂不滅觀念是源於遠古人類不了解睡眠、做夢、昏迷等現象,例如當古人在睡夢中夢到死去的親人,就會覺得是遇到了親人的靈魂,從而幻想出靈魂是獨立於肉體而存在,世上所有宗教的靈魂不滅觀念由是產生,此正如恩格斯所言:
「在遠古時代,人們還完全不知道自己身體的構造,並且受夢中景象的影響,於是就產生一種觀念:他們的思維和感覺不是他們身體的活動,而是一種獨特的,寓於這個身體之中而在人死亡時就離開身體的靈魂的活動。」(3)c)天堂地獄觀念
天堂地獄觀念是隨著階級社會出現而產生的,故天堂地獄觀念是後於靈魂不滅觀念而出現。在階級社會中,世上的人有高低貴賤之分,人們於是認為死後的靈魂也有高低之分,待遇不同,從而產生天堂地獄觀念。
其實天堂地獄只是現實生活的投影,所有宗教的天堂地獄景象也是折射自現實生活,例如回教的“火獄”是源於阿拉伯統治階級有一種刑罰把人曬死;而《啟示錄》中的天國新聖城耶路撒冷則是“牆是碧玉造的”,“城是精金的”,“城牆的根基是用各樣寶石修飾的”,“城內的街道是精金”等描繪,顯然也是折射自現實生活。統治階級運用天堂地獄觀念就是為了剝削和麻醉人民,使人把希望寄託在天堂,從而忍受統治階級的壓迫。(4)
宗教是怎樣產生的?
在基督教有神論的角度來看,宗教是源於神的啟示,並且是無起源的,是人類先天固有的,然而在無神論的科學審視下,我們堅持世上所有宗教,作為一種文化現象,是有其根源的。
西方從19世紀宗教學興起以來,就宗教起源問題上就存在著不同的理論,較有影響的有自然神話論,萬物有靈論、圖騰論、祖先崇拜論、弗洛依德主義、馬克思主義等,以上各種俱包含一定的科學因素。
根據古人類學的研究,人類的進化經歷了猿人、直立人和智人三個階段。猿人和直立人由於語言能力尚低,沒有抽象思維能力,因而未能產生宗教觀念和宗教意識;智人階段時,人類已經能夠生產工具,有了穩定的抽象思維能力,距今五萬年左右的晚期智人的平均腦量為1400毫升,已與今人相等,表明舊石器晚期的人類已經具備可以產生靈魂觀念的生理條件–高度發展的大腦,考古學發現的尼安德特人遺址發現了喪葬遺跡,表現了原始人當時已經有了靈魂不死以及死後生活的遐想,是為人類宗教的最初起源。(5)以下分從社會,認識及心理三方面概述宗教的產生根源。
a)社會根源
宗教是歷史的必然產物,而且是不可避免的,宗教有其特定的社會根源,它是在人類生產力發展到相當程度才會出現,當人類剛與動物界分離,從猿進化到人時,那時的人類仍未有宗教,因為那時的人類思維能力及生產力仍然十分低下,人類只是單純的適應自然,到了人類的生產力發展到一定階段時,生產範圍擴大,認識到許多自然現象與生活的關係,特別是認識到自然界與人類的對立矛盾,又無力控制,莫名其妙,自必然把自然現象幻化成神靈而加以膜拜,由此產生了自然宗教,在幻想中對自然物佔有及利用它們。
除了自然壓迫,社會的壓迫也促使宗教走向人為,階級的剝削及對立勢必然使人訴諸於宗教尋求解脫,進入階級社會後,人類在社會上分為各種階層,有統治階層,也有被統治階層,它佔據著大部份的勞苦大眾人民,他們除了受到大自然的壓迫,也受著社會的壓迫,這些壓迫最先是奴隸主對奴隸的壓迫,後來是地主對農民、資本家對工人的剝削壓迫,受壓迫者一次次的發生起義進行反抗,但一次次的被鎮壓下去,殘酷的現實使人們更感到社會壓迫比自現力量的壓迫更沉重更不可擺脫,在現實上的絕望,迫使他們在宗教中尋求出路,正如基督教便是階級鬥爭下受壓迫的猶太人對羅馬政府的對抗而產生的。
除了受壓迫的貧苦階層需要宗教作心靈慰藉,上層的統治階級也同樣需要宗教,他們需要宗教來安慰自己,從神靈那裏獲得安全感;二來他們會利用宗教來統治人民,歷史上的西歐統治者大多利用宗教神權來論證君權神授的合法性,籍此為他們的神聖統治進行辯護。(6)
b)認識根源
由於先民不能正確認識世界,在認識過程中難免陷入主觀、片面、直線性及死板,不能科學地掌握世界,在哲學上亦因此產生唯心主義及唯物主義的對立,宗教即屬於前者。
先民不了解自身構造,對夢中幻影產生錯覺,先民們在夢中見到白天所見到的事物,甚至遇到了死去的人,於是就產生一種念,即是人的思維和感覺都不是身體內的活動,而是一種寄居於身體之中但死後會離開身體仍然活動的靈魂的活動,既然聯想到靈魂會離開身體繼續存在,那麼它們一定不會死亡消失,靈魂不死觀念由是產生,由此人們更加肯定人死了靈魂是不死的,夢中所見的人是死者的靈魂,甚至夢中所見的動植物也是有靈魂的,這就是萬物有靈論了。
既然靈魂是不死的,人們自必然聯想到它們是住在另一個空間裏,這就產生了“鬼魂”和“陰間”的觀念,而葬禮就是處理死人的一種措施,早期的人的葬禮十分簡單,只是在墳墓上撒些谷物作為對死者的安慰,但隨著人類想像力的提高,喪葬儀式愈來愈複雜,除了埋葬日用品給死者外,甚至有以活人生殉的殘酷現象發生。宗教探究生與死、此岸與彼岸的問題,世間上的宗教無論是主張天堂地獄說,抑或是主張輪迴轉世說,都是建基在靈魂不死的理論上的。
除此之外,很多認識上的哲學問題的錯誤把握也是宗教產生的認識上的根源。例如一般與個別關係的錯誤把握,人們看到動物和人都有喜怒哀樂、吃喝跑跳的能力,而植物和人都有誕生、成長、衰老及死亡的階段,天氣也是喜怒無常的,時而風平浪靜時而咆哮。這些自然現象使人們以己度物,認為動植物與人一樣都是“有心情的東西”,有人的感情,結果就產生了“萬物有靈論”。(7)
- August 1, 2009 at 4:42 am #80524
誠惶誠恐
Participant本帖最後由 誠惶誠恐 於 2009-9-17 18:50 編輯
c)心理根源
先民之所以有宗教心理,必定有其客觀環境的,它是支配人類的大自然力量在人腦中的反映,並且是歪曲了的反映,所謂宗教心理,就是人們對支配自己的外部力量的感受、感情、情緒、意願和意志活動。就宗教產生的心理根源來說,它是人類對大自然及外界的依賴感、需求感、有限感、恐懼感、感恩感等多種感情而造成的。
例如依賴感,人類作為自然界的一員,其生存依賴著陽光、水、火等自然界,離開這些自然物,人就不能夠生存,人類必需依賴自然,對這些異己力量的依賴勢必導致信教者把依賴對像加以神化,奉為神靈。
至於需求感,正如法國的霍爾巴赫曾說,如果上帝不滿足人的慾望,祂就不能成為人的上帝。無論世間上任何宗教,都是信教者渴望從信仰對象那裡獲得什麼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這一點在有神論宗教中最為突出,正如人需要上帝,是為了從上帝那裡取得愛及永生。
又如有限感,人類對他物的依賴,心理上自然感到自己是一個有限的存在物,與此相對的便是無限,世上的一神教神祗莫不聲稱是“全智、全能、全知”,當人類意識到人是有死亡的一天,那是人們最不願接受的事實,換轉來說,如果人是永恆不死的,那就根本不會有宗教的存在,追求永生渴望無限是人類的普遍心理,故此世間上的宗教的教義都是以解決生死,有限與無限為出發點的,例如基督教的死後復活、天國永生等觀念,其實就是人類追求無限的心理下導致的。
此外就是恐懼感,恐懼的對象可以很多,例如對疾病、死亡的恐懼,對天災人禍的恐懼,人一旦恐懼,就需要一股強大的力量來消除恐懼,十八世紀的法國百科全書派學者就主張“恐懼創造神”,而心理學家弗洛伊德更形容人需要上帝正如孩子需要父親作保護的心理一樣。
伴隨著恐懼的消失,人們就會產生一種相反的情緒,那是擺脫了危險的狂喜、愛和感恩的感覺,正如太陽從人類的眼中消失,把黑夜的恐怖加到人的頭上,然後又再度升起,驅趕了黑暗,於是就會使人在恐懼過後得到一份喜悅,那種感覺伴隨對大自然的感恩,就會燃起人們的宗教感情。
罪惡感、孤獨感也是宗教心理的要素之一,人總有過錯,受到良心的譴責,於是便產生了罪疚感,這種感覺需要得到緩解,基督教的一整套罪惡理論便是針對此而來的,它以救贖來解決了罪性的問題。至於孤獨感,則是指人的內心一種深層次的心理意識,即使某人身處熱鬧的環境例如朋友的生日會中,可能仍然存在著一種揮之不去的孤獨感,而宗教正是擺脫那種孤獨的出路,它具有的慰藉功能是無法替代的。(8)
- August 7, 2009 at 1:05 pm #120305
誠惶誠恐
Participant本帖最後由 誠惶誠恐 於 2009-9-17 18:51 編輯
宗教的起源與發展
巫術
英國人類學家弗雷澤是第一個提出巫術先於宗教的思想家,在遠古時代,人類由於缺乏經驗事實的証明,當認為兩種現象存在因果關係時,往往以幻想的聯繫作為現實的聯繫,根據泰勒分析,原始人的靈魂觀念是人對自身的生理現象中產生的,原始人對做夢、昏迷、疾病、睡眠、死亡等現象困惑不解,就會斷定有一種與人同形的東西寄寓人體,這就是靈魂觀念的產生,這種以靈性為前提,用幻想思維構建因果關係的思維意識,就是巫術意識。
原始宗教
原始氏族制社會最早是由母系氏族社會中出現了最早的宗教形式,人們在幻想超自然世界中形成了各種以靈魂觀念為基礎的自然崇拜、圖騰崇拜、祖先崇拜等宗教儀式。
原始社會的宗教首先表現為對自然物的崇拜,崇拜對象有日、月、星、江河、山川、水、火及某些動植物等。在“萬物有靈論”觀念下,原始人會把某類自然物當作有意志的活物加以崇拜,但他們對各種崇拜對象會因應生活環境及需要而有所側重,例如從事漁獵的人會偏向崇拜海神、湖神和河神。
圖騰為印第安語\”totem\”的音譯,含義為“親屬”,圖騰崇拜意指原始人與崇拜對象的關係想像為親屬關係,原始人把某種動物或植物當作本氏族部落的祖先、親屬或保護物,加以崇拜,並視為本氏族興旺團結的象徵,在澳洲這種圖騰崇拜十分普遍,據統計己發現的圖騰至少有704種之多。
至於祖先崇拜,則是人類在血緣關係明確了的情況下對自己的共同祖先所進行的信仰和崇拜,原始人之崇拜祖先,是因為他們看到祖先在世時曾經生育、撫養過他們,他們死後,便聯想到他們的靈魂會暗中保護自己。祖先崇拜的發展表明人類的認識能力的提高,人類己認識到長幼之間的血緣關係,晚輩對長輩的情感已大大加深了。
大約從新石器時代後期人類由母系氏族社會進入父系氏族社會,人類頭腦關於冥世亡靈等觀念越來越濃厚並己經逐步等級化,自然崇拜進一步和祖先崇拜區分,並出現人格化傾向,原始社會晚期,社會走向階級,神靈逐步等級化,並越來越被提升到高遠的天上,宗教專職者出現。而原始社會的氏族,部落宗教亦演變為民族,國家宗教。
總結原始宗教的各種信仰形式,它們都有以下特點,一是自發性,它們不是某人或團體有目的創造出來的,而是從物質生活條件中自發地形成的,是原始社會的產物;二是自然性,由於原始人面對的是自然力,社會結構和人際關係相對簡單,人們主要是通過對自然力的神化來達到控制自然的目的;三是功利性,由於原始人面對的問題主要是生存問題,他們的崇拜活動主要是圍繞日常生活,他們仍未有豐富的精神生活,他們關心的不是生命的終極關切,反而是狩獵的成功、收成是否豐滿等問題。(9)
民族、國家宗教
國家的出現和氏族,部落社會的階級分化,那些從原始社會發展到文明社會,從氏族、部落發展到國家的民族和地區,其宗教形式表現為民族,國家宗教。最初進入文明社會的有古埃及、古巴比倫、古印度、希臘羅馬、波斯和猶太民族,民族、國家宗教有如下特色:
其一是全民與排他的特性,宗教信仰是民族或國家強制執行的,不論男女老幼都必需遵行國家的法典或風俗,個人沒有選擇的餘地,顯著的例子就是猶太教的摩西以鐵腕手段把一神觀念強加給以色列民族以及割禮的施行。
其二是君權與神權的結合,這表現為氏族和部落首領往往也是宗教首領和祭祀人,正如犘西帶領以色列民族出埃及時,他自稱是唯一的神人的中介,從上帝那裡取得誡律;從部落聯盟開始,出現了把自己提升為惟一能通天神的神權人物;到地上的君主出現之後,更把自己的祖先聯繫在一起,以此強調君權神授,正如日本的天皇。
其三是僧侶階級及宗教規範形式的產生,在原始宗教中並沒有專門從事宗教活動的祭司,但到了民族或國家宗教形成後,卻出現了一個以宗教為專職的社會階層,他們享特殊的宗教特權,成為了民間日益增多的宗教事務代理人;與此相識應,就是宗教的典章制度、組織機構、崇拜儀式的系統化及完善化,更出現了神學的理論化,宗教典籍的出現。(10)
世界宗教
世界宗教的含義是指超越民族的地理環境、語言、生活方式及文化的限制,它們是民族,國家宗教出現後的具有世界性影響的宗教,迄今世界宗教主要有佛教、基督教和回教。
世界宗教的出現是人類進入文明社會後,在世界性的經濟、文代交流增多的條件下,在民族宗教的基礎上發展而來的,它具有如下特徵:
其一是信仰對象的抽象性,由於世界宗教突破了民族的界限,信仰對象不能再局限於某一民族,所以信仰對象愈抽象則愈具普遍性,例如基督教的上帝被描述為全能、全知及全善,這就特性就是全世界所有民族都能夠通用。
其二是信仰目的的出世性,民族宗教之所以不能突破地域的限制,是因為它們只為本民族利益著眼,例如猶太教只關注本民族的復興,自然不能擴展到世界;反而,信仰目的愈高遠,愈是關注對終極的追求,則愈具有普遍性,所謂終極追求,就是以抽象的人的靈魂依歸為著眼點,而不是現實生活的功利目的。
其三是禮儀的簡易性及社會適應性,正如脫胎自猶太教的基督教之所以能成為世界宗教,正因為保羅能夠變通儀式,不強迫外邦人施行割禮。而世界宗教在傳播過程中,愈能夠入鄉隨俗隨俗,就愈能夠與異族文化融合,明末的利瑪竇在中國傳教成功,正是源於他的適應性。(11)
註(1)陳榮富:《比較宗教學》,世界智識出版社1993年版,第63-66頁。
(2)趙杰《理性對你說》,濟南出版社2000年版,第52-53頁。
(3)恩格斯:《路德維希‧費爾巴哈與德國古典哲學的終結》,人民出版社,第14-15頁。
(4)陳榮富:《比較宗教學》,世界智識出版社1993年版,第72-76頁。
(5)吳倬:《神的世界探源》,清華大學出版社1994年版,第85-87頁。
(6)辛世俊:《人類精神之夢‧宗教古今談》,河南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第41-45頁。
(7)同上書,第45-49頁。
(8)同上書,第53-56頁。
(9)同上書,第65-67頁。
(10)同上書,第68-71頁。
(11)同上書,第71-7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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