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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y 1, 2005 at 11:36 am #128161
誠惶誠恐
Participant<font color=”#dc143c”>基督教歷史上的迫害異端(一)</font>
編者按:北京警方上個月中旬突然闖進劉曉波先生家中搜查,並將他拘留審問,一天後釋放,但抄走他的電腦、通訊錄和文字軟盤,至今未退還,劉曉波現在家中無法寫作、上網。所幸以往他曾發給本刊一些存稿,以備急需,此文即其中之一。
公元四世紀,古羅馬誕生了第一位基督教皇帝君士坦丁,在他的庇護下,基督教由屢受迫害的異教變成了正統國教。當徒手的耶穌戰勝了持劍的愷撒之後,基督教逐漸征服了西方人的精神,對西方文明的發展做出了諸多貢獻。一、馴化野蠻人的基督教
從人性進化的角度講,特別是在精神及其倫理層面上,基督教在古希臘的理性精神之外,提供了統一的持久的超驗信仰,對天堂的期待安撫著地上的苦難,信徒的良知反抗著世俗權力的蠻橫,並通過聖徒的殉道和懺悔為人們提供道德典範(比如,耶穌殉難之後,又有聖彼得和聖保羅的殉教,聖‧奧古斯丁的懺悔)。這信仰,這典範,提升著西方人的精神世界,也作為在道德上凝聚社會的紐帶連接起世世代代的倫理傳承。由基督教和古希臘形而上學的結合而形成的超驗倫理,在西方文明中具有超越世俗功利的絕對價值,並逐漸演變為普遍有效的公德標準。來自上天的超自然的恩惠和制裁,許給為善者入天堂的萬世至福,降給作惡者下地獄的永生懲罰,又通過懺悔的途徑給人以贖罪和自新的機會。上帝之子耶穌用甘願上十字架的代價,背負起人的「原罪」,以絕對的非暴力對抗暴力,以絕對的愛與寬恕降恩於所有罪人。生而有罪的人類,唯有終生向上帝祈禱和懺悔,在行為上不斷行善積德,才能在無限的贖罪之路上接近天國。正是這種恩罰並重、懺悔贖罪和良知反抗的超驗倫理,逐漸把凶悍的野蠻人和貪婪的唯利是圖之徒,馴化為平和、節制和反省的文明人,也就是把本能人提升為具有信仰的理性人。
從歷史進程的角度講,基督教興盛於大一統的羅馬帝國開始走向衰敗之時。北方蠻族的入侵、內部的暴虐統治、腐敗奢侈、權爭陰謀和底層反抗,已經失去道德方向的羅馬帝國,強大的武力只能帶來更大的災難。幸運的在於,羅馬帝國在武力上敗給了蠻族,基督教卻在精神上馴服了野蠻人,使之逐漸變成文明人。古羅馬帝國的統一傳統與北方蠻族的分離勢力發生武力衝突,在世俗意義上,促成了羅馬帝國的衰亡和民族國家的紛紛獨立,但在屬靈意義上,教權之下的信仰及教會的統一,等於在另類意義上延續著昔日的羅馬帝國統一。正如英國歷史上最偉大的政治領袖溫斯頓‧邱吉爾所言:「羅馬帝國滅亡以後,獲勝的野蠻人也同樣被基督的福音迷住了。雖然他們並不比今天的善男信女更能克制自己的邪慾,但是他們有共同的教義和神靈的啟示。一條聯接著歐洲各個民族。一個世界性機構遍布所有國家,它無比強大,而且是羅馬時代幸存下來的唯一成為系統的機構。這一機構的首腦是羅馬的主教,他在精神上或者至少以教職的形式,恢復了羅馬皇帝已經喪失的權威。」(《英語民族史》第一卷《不列顛的誕生》,溫斯頓‧邱吉爾著,薛力敏林林譯,南方出版社2003年版P83)
正是憑借著聖徒的榜樣激勵、教會的超然權威、教義的普世正義、教士之佈道安慰、儀式之莊嚴魅力、信徒之堅定虔誠……才培育出互助、慈善、克制、苦行等社會公德。僧侶們的開荒拓土,教堂和修道院對弱勢者的庇護、對窮人的賑濟、收養鯀寡孤獨、安頓迷途旅客,教會醫院救死扶傷,特別是救助那些被遺棄的罪犯和傳染病人……等等,宗教場所不僅成為施善育德和救死扶傷之地,也成為維護世界和平的源泉,交戰雙方不得進入宗教場所,已經成為世界通則。
二、改變社會結構的基督教
從社會發展的角度講,基督教對西方社會的發展具有三大功能。
1,教會成為凝聚社會大家庭的組織紐帶和自治權威,也成為秩序與和平之源。不僅是羅馬教廷提供了西方屬靈世界的統一權威,而且各地方教會也成為社區自治的組織核心。這種以教會為組織核心而形成的秩序,對結束無政府的混亂狀態來說,具有著遠比世俗政府更強大的功能。怪不得有人戲稱:「梵蒂岡的世界性權威就是宗教領域的『聯合國總部』。」但與現在的聯合國相比,梵蒂岡的統一權威具有悠久的傳統,而聯合國的權威僅僅是二戰後的產物,所以,梵蒂岡對世界各地的天主教會的權威之有效,遠非紐約聯合國總部對各成員國的權威所能比擬。梵蒂岡訓令對全世界的教徒具有強大的約束力,而聯合國決議卻難以真正約束各主權國家的行為。
2,基督教信仰,逐漸凝聚起整個西方教徒的信仰共識,從而形成了相對於世俗權力及其利益的超驗良知,隨著教會的普及和日漸擴張,這種獨立於世俗王權之外的道德的或精神的普遍共識,逐漸變成了高度組織化的宗教權威,在世俗政權本身無法形成對最高權力的內部制度化制約的情況下,基督教作為社會性的精神權威,發揮著從外部制約世俗王權的作用。由此,基督教改變了西方社會的整體結構,即在世俗政府的權威之外,造就了另一個獨立的屬靈權威,構成了兩種權威、兩套法律、兩種責任的並存。神權的確立及其教會財產的合法化,在使西方人的宗教信仰由多神教變成一神教的同時,也使古希臘遺留下來的一元社會隨之退出歷史舞台,西方社會的權力結構逐漸由一元變成二元,神權與王權、教會與政府、僧侶與俗人、宗教法與世俗法……的並存,構成了古羅馬社會結構的二元化:一是僧俗並存並日趨走向政教分離,二是自上而下的封建和自下而上的自治並存。正是在兩種不相上下的社會力量及其制度的相互對抗中,西方社會才能逐漸形成兩種統治力量相互制約的權威均衡,為西方制度向自由憲政的演變提供了成熟的社會條件。
3,為西方法治秩序的形成提供超驗基礎。在基督教成為古羅馬的國教之後,不僅教會法在技術上為世俗法提供了可資效仿的對象,而且對來自超驗正義的教會法為法治秩序的超驗基礎,於是,西方人逐漸形成了這樣的法治思想:法律如若要形成穩定的普遍的規則,首先,法律來上帝的意志,乃善法而非惡法,《摩西五經》是法律的原型;而法律如果僅僅來自愷撒,就很容易變成主要服務於統治者意志的惡法。其次,法律只有被信仰,才會被尊重、被自願服從,整個社會才能具有以遵紀守法為榮的公共意願。否則的話,法律要麼變成「惡法」,只服務於統治者的意志;要麼形同虛設、被法律之外的潛規則代替。
三、培育西方人文精神的基督教
從人文精神的特質和文化發展的角度講,基督教為西方文化提供了精神、制度和物質的偉大貢獻。
1,基督教的教義及其神學思想,對西方的人文學具有全面而深刻的影響。教義提供普世道義,拉丁文提供統一文字,自耶穌殉難以來的西方,沒有基督教背景的一流精神產品,幾乎是不可想像的。無論是神學、哲學、文學,還是繪畫、音樂、建築,只要是人文和藝術的創造,無一不打上鮮明的基督教印跡。不要說神權時代的人文精神被基督教信仰所左右,即便是在理性化世俗化的近、現代西方,基督精神也為人文創造提供深層的滋養,文藝復興運動、啟蒙運動和非理性主義運動之中誕生的文化巨人們,盡管以復興古希臘的理性精神來對抗神權主宰的中世紀,但是從但丁的《神曲》到意大利三傑的繪畫,從莎士比亞的戲劇到歌德的《浮士德》再到貝多芬等人的交響曲,從康德的絕對律令到尼采的超人,人們都能看到基督受難的形象和聽到天國的鐘聲。可以說,基督教已經滲入了西方文化的血肉之中。特別是那種指向絕對價值的超越精神,已經成為西方文化的最醒目的標誌。
2,基督教教會和神職人員在保存古代文化遺產方面貢獻卓著,不僅是與基督教傳承直接相關的古典遺產,還有大量異教和異端的文獻資料。經院神學家對古典哲學做出的獨特性解釋,對古典精神的傳承具有承前啟後的意義。教會開辦的神學院為西方高等教育體制奠基,是西方的近、現代的大學及其研究制度的母體。教會、修道院和神學院訓練出大量的教師、學者、法官、外交官和內閣大臣。教會的慈善事業也包括資助藝術創作,西方的音樂、繪畫和建築所達到的藝術高度,沒有教會所提供的精神資源和物質支持,也是難以想像的。
近、現代以來,借助於強大的經濟、先進的技術和優越的制度,基督教的信仰征服已經從西方向非西方國家擴展,而且一直持續到當代世界。基督教及資本主義文明具有強烈的擴張性,先後造就了羅馬帝國、大英帝國和二戰後的美利堅新帝國,並由武力的征服和佔領的殖民擴張演變為資本的擴張和福音的擴張(道義擴張),基督教為西方文明的擴張意識注入了「傳播上帝福音」的道義動力,其世俗化進程表現為經濟上的自由市場的全球化和政治上的自由民主的全球化。在「資本」為了利潤而進行的無遠弗界的擴張中,虔誠而富於獻身精神的傳教士,也不惜歷盡千難萬險地傳播福音,甚至於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西方傳教士的足跡。
進入20世紀之後,人類歷史富於戲劇性的發展證明:自發形成於特定地區的基督教、市場經濟和自由憲政,之所以具有難以抗拒的擴張性,就在於它們具有其他文明所缺乏的與人性的內在契合性──善待人性、確立人的尊嚴、鼓勵自由競爭、確保和平秩序和激發人的首創精神。所以,西方文明逐漸顯露出其普世性品質,被越來越多的其他地區和其他文明所接受,甚至演變成難以抗拒的歷史大勢,順治者昌而逆之者亡。
然而,基督教對西方的偉大貢獻並不能掩飾其製造的災難。在基督教主宰西方精神的漫長歷史上,教會犯下的最大罪惡便是迫害異教和異端。這樣的迫害史,從公元4世紀初一直延續到20世紀後期。
四、初為國教時期的迫害異端
非常諷刺的是,基督教由異教變成正統之後,也變成了製造並迫害其他異端的信仰獨裁者。從此,作為國教的基督教忘記了自己作為異教徒被迫害的傷疤,開始了在權力的支撐下的漫長的迫害異教徒的過程。君士坦丁大帝在把基督教定為國教之後,就開始迫害其他宗教信仰和基督教內部的異端。他就針對異教頒布嚴格的禁令:禁止在新首都敬拜任何偶像,禁止任何異教的集會並焚毀其會堂。四世紀的最後20年,狂熱的基督徒在羅馬各城市裡不斷地製造騷亂,摧毀異教的古老神廟,清除所有偶像和異教徒,禁止異教的祭祀和儀式。異教派別主要源自古希臘的精神遺產,如,新柏拉圖派、斯多葛派、犬儒派和密斯拉教派(Mithraism),其中尤以新柏拉圖派和斯多葛派的影響最大,並通過聖‧奧古斯丁的神學而融入基督教之中。
- May 1, 2005 at 11:36 am #79581
誠惶誠恐
Participant<font color=\”#dc143c\”>基督教歷史上的迫害異端(二)</font>
雖然,在基督教的擴張中,由於戰功赫赫並喜歡希臘哲學的朱利安皇帝(Julianus 公元332─363)信奉異教,導致了基督教正統地位的暫時動搖,但這位皇帝被一個基督徒刺死之後,無數基督徒公開慶祝這位異教皇帝死去,基督教也隨之再次控制了政府,大規模的迫害異教運動再次展開。4世紀末期,羅馬城中還矗立著700多座異教廟宇,但是,從公元380年開始,在信奉「尼西亞信條」的正統派格雷先皇帝(Gratian)的大迫害下,異教遭到了嚴重摧毀,驅趕異教的神職人員、拆毀異教的廟宇和僧院並沒收其土地。最過分的是,羅馬歷史上最偉大的皇帝奧古斯都(屋大維)建立在元老院中的勝利女神像,也作為異教象徵物而被拆除。要知道,這座雕像建於公元前29年,至此已經有四百多年的歷史,曾經有十二代元老在此像前宣誓效忠帝國及其皇帝。
公元393年,意大利的異教徒們冒險發動革命,這也是他們反抗宗教迫害的最後一次努力,但以失敗告終。394年,東羅馬帝國的皇帝西奧多西一世(TheodosianI)率軍進入羅馬城,強迫元老院下令廢止所有異教信仰。及至5世紀中葉,羅馬城市中的異教徒已經所剩無幾,但基督徒卻越來越多,遍及整個帝國。
同時,基督教從被立為羅馬國教之日起,基督教內部的派別之爭就從未停止過,正統對異端的迫害也從未中止過。
君士坦丁大帝在尼西亞公會議上確立了「三位一體」的正統之後,也開始對基督教內的異端進行迫害,他下令:凡是不符合正統教條的主張全是異端,異端的書籍一經發現必須焚毀,私藏者將被處死。而且,基督教內部的派別之爭,還演變為血腥的暴亂。從325年的尼西亞公會議開始,正統的三位一體教義與不承認三位一體的阿萊亞斯派(Arius)之間的爭論一直持續。君士坦丁死後,在亞歷山大城和君士坦丁堡等城市,兩派之間的暴力衝突持續了長達一年時間(公元342─343),雙方共有3000多基督徒喪生。
之後,基督教教會的最為重要、也最為繁瑣的任務之一,便是盡力阻止異端邪說的繁衍,迫害異端也就成為貫穿於正統基督教史的組成部分。羅馬教廷決不會容忍對正統教義的任何挑戰,極端敵視基信仰上的個人主義的宗教自由。在教廷眼中,異端教派的罪惡是雙重的:既分裂教會的同一性,也有分裂國家的潛在危險。特別是在政教合一的統治時期,由國家支持的正統教派就特別反對由民族主義支持的異端教派。確實,在很多情況下,異端思想來自某一試圖脫離帝國統治的「叛亂地區」,異端思想是叛亂者們的道義旗幟。比如,否定基督的人神二性的「基督一性說教派」(Monophysites),就極力鼓動敘利亞和埃及脫離君士坦丁堡;「道納杜斯派」(由迦太基主教道納杜斯創立)鼓動非洲脫離羅馬;在羅馬受到壓制的阿萊亞斯派卻在蠻族中贏得了眾多信徒。
公元4—5世紀,由於蠻族入侵,異端教派也紛紛出現,決不下於幾十派,舉其大者就有:阿萊亞斯派、猶諾米烏斯派(Eunomians)、馬其頓派(Macedonians)、薩伯流派(Sabellians)、諾瓦千派(Novatians)、普里西連派(Priscilliasts)、還有最著名的摩尼教(Manicheism)。各教派反對正統教派的鬥爭,其深層動力是爭取地方教會獨立於羅馬教會的自治權力。所以,所有這些教派都遭遇過數位羅馬皇帝的殘酷鎮壓,特別是對摩尼教的鎮壓最為凶狠。公元385年,一位西班牙主教被指控為摩尼教徒,並與數位同伴一起被燒死。對其他異端派別,他們的領袖大都被逐出教堂,信徒被沒收財產。然而,由於西羅馬帝國的日漸衰落,羅馬教會也無力控制各地的、特別是東方的教會,東西羅馬帝國的分裂,也使基督教陷於了事實上的分裂狀態。受迫害的異端派對正統派的怨恨之深,甚至達到了有你無我的程度,以至於,當阿拉伯人在公元7世紀征服埃及和近東之時,這些地區的一半以上的人將入侵者視為解放者,期望阿拉伯人讓他們在宗教上、政治上和經濟上得以擺脫拜占庭的殘酷統治。
基督教的正統地位,開始改變西方人的時空觀念,時間和空間同時被基督教化了。在時間上,主耶穌一生中的核心事件──聖誕節、復活節和星期日(主日)──成為記年的標誌。比如,長期以來關於基督誕生日的爭論,在公元354年也有了最終的結論,包括羅馬教會在內的西方教會,一致把基督誕辰確定為12月25日,也就是現在通行於全世界的「聖誕節」。
在空間上,以紀念基督教的殉道者為核心的建築矗立起來,指向天國的高聳尖頂與世俗的皇宮和民宅的低矮形成鮮明的對比。以殉道者的名字命名的大教堂逐漸佔據了西方各大城市的中心,遍佈城鄉各地的教堂也自然成為社區生活的中心。東羅馬帝國的首都拜占庭(「新羅馬」)就是基督之城的最好象徵。建都二百年後,它已經成為世界上最富有、最美麗和最文明的城市,享譽基督教世界千年之久。在公元5世紀時,這座基督之城就以金壁輝煌的皇宮和華麗巍峨的教堂而著稱於世,據記載,已經有了5處皇宮、6處宮女宮殿,3處貴族宮,4388座大廈,322條街道,52個柱廊,1000多家店舖,100多處游樂場所、豪華澡堂和壯觀的廣場……有人將之稱為世界古典藝術的博物館。最著名的當數君士坦丁會堂、聖索非亞大教堂、三面臨海的皇宮和奧古斯塔廣場。
在時間和空間的基督教化的背後,是西方的社會秩序的基督教化。這一過程經歷了兩個階段,第一階段從君士坦丁時代到公元6世紀末,大致經歷了近300年時間。這是作為國教的基督教向所有異教宣戰的時代,也是皇權對基督教具有支配權的時期。在清除異教影響的過程中,核心的問題是身份甄別:「什麼樣的人才算基督徒?」聖‧奧古斯丁等教父的神學,不僅對此做了系統的回答,而且對各異端派進行了系統的駁斥。公元533年公布的《查士丁尼法典》,也把信奉「三位一體」作為基督教正統,並以法律的形式確立了羅馬教會的領導地位:所有基督教團體皆要服從羅馬教會的權威,為各大都會的各主教、各修道院院長以及其他神職人員都要服從教皇,為神職人權的行為立下規矩,禁止神職人員賭博、看戲和看競技等。當然,異端派也必然成為該法典的禁止對象:首先是財產上的懲罰,比如,道納杜斯派、一性論者和其他反國教派別,統統沒收其財產,判處其無買賣能力,沒有繼承權和遺贈權,更無資格向正統基督徒借債。其次是參與公共事務的限制,異端派不得集會,不准擔任公職。最後是肉體滅絕,特別是對摩尼教徒和再次信奉異端者,統統處死。由於正統基督教對各異端的迫害,必須借助於皇權的支持,所以,教會也就自然聽命於皇權。《查士丁尼法典》規定了皇帝對教會的統治權。就這樣,基督教正統教父們的神學與基督教皇帝制定的《查士丁尼法典》相結合,奠定了以基督教為道義正當性的法治秩序。
第二階段開始於6世紀末的「大格利高里時代」(Gregory the great,在位590─604),結束於11世紀,經歷了大約400年的時間。這是拜占庭東方被伊斯蘭化的時代,也是西方逐漸皈依基督教的時代,即已經普及之後的基督教建立自身的標準和秩序的時期,核心問題是如何提升基督教的地位和品質:「具有怎樣的生活方式和行為舉止才算一個好基督徒?」這是一個秩序建立和完善的階段。在此階段,殉道先知的行跡和著名教父的教誨不再具有主宰作用,教會制度和主教布道成為建立秩序的主角,他們制定了一套基督徒應該遵守的道德準則,也制定了辨別何為「異教徒」的標準,有權威裁定基督徒生活中的是非善惡、高尚和低俗,逐漸形成了有別於世俗國家秩序的屬靈王國秩序。這種秩序,其內在權威是靠羅馬教廷及其頒佈的一系列通諭建立起來的,進而形成了教會法和宗教法庭;其外在權威是靠對異端的文攻武嚇及其迫害建立起來的,所以才有中世紀的幾次十字軍東征和大規模迫害異端運動。
五、迫害異端的制度化時期
如果說,1096年,教皇烏爾班二世發動第一次十字軍東征是對外地的討伐異教,那麼,1215年,教皇英諾森三世主持召開的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世界性基督教公會議,就是對內的鎮壓異端。
那是一個充滿戰亂、經濟變革和社會動蕩的時代,隨著戰爭和商業而來的東西方交流的不斷擴展和加深,各類不同於正統基督教的思想觀念也蜂擁而至,從而導致了各種異端的興起。而當時佔據正統地位和達到權力頂峰的羅馬教廷,既是戰爭狂又是吸血鬼,既壟斷教權又壟斷財富,既炫耀主教的權杖又揮霍腐敗。這個企圖獨霸人類精神世界權力的教會,已經由單純的信仰團體變成了利益集團。在經濟上,一方面是日益加重的苛捐雜稅,對各地教會和普通信徒進行敲骨吸髓的詐取,另一方面是買賣神職、出賣贖罪券、聚斂和揮霍財富的腐敗,羅馬城裡的主教在拉特蘭宮(Lateran)的生活,其排場堪比皇帝及其王公大臣們。所謂「教皇的稅吏甚至比國王的軍隊更恐怖」的民間諺語,正是底層對教廷的強烈不滿的表達。
於是,上帝的代理人已經變成雙重的獨裁者:精神的壓迫者和財富的掠奪者,異端思想也就成為底層反權貴反教權的有利工具。所以,最令教廷恐懼的反對力量,不是來自其他異教,而是來自基督教內部的異端,教廷根本不可能對各類異端做出寬容性的接納,而只能愚蠢地做出防御性的鎮壓反應。
可以說,異端大都是窮人的信仰,諸如「卡塔爾派」(Cathar)、「韋爾多派」(或稱「里昂窮人派」)、以及魔法、巫術等。這些異端,與其說是反對基督教,不如說是「反對天主教會」。首先,他們訴諸於《聖經》的原始教義和聖‧奧古斯丁的神學,反對羅馬教廷對一切宗教活動和屬靈道德的壟斷權力,拒絕崇拜教士和正教的權威,而要求純潔基督教的信仰,通過嚴格的戒律來成就基督教的「完人」──精神至善。其次,他們反對教會及其神職人員的聚斂財富和腐化墮落,反對苛捐雜稅和奴隸制,而追求信仰上、經濟上、人身上的平等。再次,異端也是邊緣對中心的反叛,比如,異端「卡塔爾派」和「韋爾多派」都來源於自治權力日漸強大的法國,二者在法國也都受到支持和鼓勵。
- May 1, 2005 at 11:37 am #118320
誠惶誠恐
Participant<font color=\”#dc143c\”>基督教歷史上的迫害異端(三)</font>
可以說,在反教廷壟斷和反教會腐敗的意義上,中世紀的異端運動正是16世紀的新教運動的先驅,新教運動不過是此前的一系列異端運動的繼承者:被迫害的異端「……為以後約翰‧胡斯的改革派異端舖平了道路,被十六世紀新教辯護士所採納,成為宗教改革的先驅。」(《宗教裁判所──異端之錘》,愛德華‧伯曼著,何開松譯,遼寧教育出版社P9)兩者的不同只在於:先驅者失敗了,繼承者成功了。而歷史的悲哀就在於,先驅者是悲劇人物,他們必定失敗並付出生命的代價,而繼承者是正劇人物,他們必定勝利並贏得權威。因為,無數先驅者所付代價的持續累積,終將達到某一臨界點,繼承者又恰好幸運地把握住了這一臨界點。
教廷自然要為維持自己的壟斷地位而向異端宣戰。距君士坦丁主持的全教會性宗教會議八百九十年之後的1215年,教皇英諾森三世主持召開了另一次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世界性基督教公會議,會議發佈的第三條教規就特別強調對異端的鎮壓。到1227年,教皇格利高里九世執掌羅馬教廷之後,開啟了鎮壓異端的制度化:發佈「絕罰赦令」,設立宗教裁判所,發行「宗教法庭指南」,建立書籍審查制度,審訊時的體罰制度,懲罰法規(包括恥辱標誌、沒收財產、監禁、火刑處死等)之後,英諾森四世在1252年5月15日發佈了迫害異端最恐怖的教皇通諭《論徹底根除異端》:把根除異端作為國家的首要任務,要求世俗權力完全聽命於宗教裁判所。這項教皇通諭使意大利變成了名副其實的警察國家。天主教會的首席神學家聖‧托馬斯‧阿奎那也寫出了權威性的《駁異教徒大全》。
十字軍東征成為最血腥的信仰之戰,宗教法庭成為最臭名昭著的迫害異端之地,留下了遺臭萬年的《巫女之錘》,這本經過教皇英諾森八世欽定的通諭,為腥風血雨的迫害異端開啟了大門。據記載,在意大利,宗教裁判所處死過至少一萬五千人;在西班牙,宗教裁判所處死過三萬二千人;在法國,宗教裁判所的審判官尼古拉‧雷米是個迫害狂,據說他在一天之內就燒死過被判為女巫的八百名婦女。更荒唐的是,許多迷信魔法的高階神職人員卻熱衷於巫術審判,比如,1316年當選教皇的約翰二十二世,一面沉溺於各類魔法,不惜用自己的動產和不動產作抵押,來換取具有魔力的器皿,一面又瘋狂地迫害術士,連續發佈四份訓諭,發動了史無前例地迫害異教徒運動。
無數的異教徒和女巫的鮮血淤積起來,阻塞了多元化的精神通道,窒息著人類的精神創造力。直到新時代黎明之際,宗教法庭還燒死過布魯諾,判決過伽利略;在16、17、18三個世紀裡,還陷於巫術審判的極端狂熱之中。據西方史家估計,在這種狂熱中被迫害致死的人數,高達二十萬到一百萬之間,而且大多數是女人。也就是說,中世紀被稱為「黑暗時代」,宗教不寬容及其迫害異端,便是這「黑暗」的最醒目標記。
六、從寬容到迫害的新教時期
盡管,在羅馬教廷的嚴厲而持續的迫害下,大多數異端教派沒有成氣候,但經歷過基督教內部的兩次大分化,異端思想還是對天主教正統取得了勝利,「東正教」和「新教」就是異端勝利的標誌。前者是土耳其入主拜占庭帝國的產物,後者是16世紀的西方宗教改革的產物。
特別是在宗教改革運動中崛起的新教,無論是路德派還是加爾文派,也都經歷了由提倡宗教寬容到回歸宗教迫害的過程。即便以提倡宗教寬容著稱的馬丁‧路德,在路德派取得了牢固地位之後,也逐漸放棄了寬容而轉向迫害。
路德的不寬容
在宗教改革之初,馬丁‧路德公開呼籲寬容猶太人、異教徒和基督教異端,而反對天主教「燒死異端者」的行為,稱其是「違反神意」。他以教徒的個人良知取代了教會權威對信仰解釋權的壟斷,在宗教內部開啟了「個人主義」的濫觴。他主張「每個人皆為教士」,個人有權按照自己的理解來解釋《聖經》,每個信徒都具有不經由教會權威的欽定而直接仰望上帝的信仰權利。他在《論世俗權威》一文中表達了宗教寬容觀念:「由於信與不信,全系個人良知之事……世俗權威應滿足於料理其自身之事,而准許人們,依照他們的能力和志願,信這,或信那,而不用外力強迫任何人。……當人們全憑力量而不憑神的話語反抗它們的時候,信仰和異端決不如此的強烈。」「我們既不能也不該強迫任何人信教。」 路德譴責對用言詞表達信仰者處以極刑的殘忍,他還寫信給非特列選候,請求其寬恕起義領袖閔采爾和其他敵人。他反對用暴力等強制手段來維護福音真理,說出了最著名的寬容箴言:「征服異端,不當用火而當用書。」特別值得一提的是,當時的路德還專門呼籲對猶太人採取寬容態度,他說:「由於這群傻瓜,這些教皇、主教、辯士和修士這些粗魯的笨驢,像他們那樣對待猶太人,每個基督徒恐怕都寧可當猶太人了。真的,如果我是猶太人,看到這些笨瓜白癡那樣解釋基督教教義,我寧可變成豬而不當基督徒……我呼籲每一個人應善待猶太人,……」(參見:《世界文明史‧宗教改革》P569-567)
然而,當路德開創的新教得到了德國候王們的支持和廣大教徒的信奉之後,他開始像他曾經反對過的歷任天主教教皇一樣,變成唯我獨尊的信仰霸主。他在1522年公開宣稱:「我不允許任何人批判我的主張,即使是天使。凡是不接受我的主張者就不能得救。」這樣的口氣,其霸道甚至超過了教皇們。路德還在《聖經‧申命記》第13章找到了迫害異端的神聖戒律:「你不可顧惜他,你不可庇護他」;即便他是「你的同胞兄弟,或你的兒女,或是你懷中的妻子……你必定要殺他,你要首先下手,將其置於死地。」就這樣,路德假借上帝的命令之手把異端置於死地。早在13世紀,教廷就以此為根據大肆迫害異端。1515年,路德也求助於官方的檢查制度,毀掉再洗禮派和茨溫利派的「邪惡教條」。1530年,他建議政府把煽動暴亂和反私有財產的所有異教徒、所有宣揚基督是人而不是神的異端……統統處以極刑。
其他新教的大小領袖和新教國家,也在得到權力之後回歸天主教的先例,模仿了天主教迫害異端的所有措施:沒收財產、關閉教堂、書籍審查、開除教籍、驅逐出境、逮捕監禁、處死。新教中的極端者甚至主張新教國家對信仰邪教者必要斬草除根,對其子女也像牲畜一樣一並摧毀。1537年1月18日,奧格斯堡市議會頒布一項針對天主教的命令:禁止天主教徒的禮拜,限該市的所有天主教徒在八天內改信新教,不服從者將被放逐,並派軍隊沒收所有的教堂和修道院的財產;祭壇和塑像被遷移,修士和修女被驅逐出境。之後,對天主教的禁令擴展到所有被新教控制的國家和地區,許多城市頒布過類似奧格斯堡市的法令。
對於猶太人,當路德發現寬容態度也無法讓猶太人改信基督教時,他便露出猙獰的不寬容面目,他把猶太人與羅馬教皇歸為一丘之貉,斥之為「不敬神的壞蛋。」咒罵猶太民族是「一個僵頸、不信神、驕傲、邪惡、可厭的民族」,他公開號召把猶太人的學校和教會付之一炬:「讓任何人把硫磺和松脂盡量擲向他們,假如有人在他們身上投擲地獄之火,那就更妙了……把他們的房捨也給粉碎和摧毀。……把他們的書籍和《猶太法典》,還有他們的《聖經》奪下;禁止他們的教師在死亡的痛苦上,從此不再教導。封鎖一切的街道和大路以阻其通行。禁止他們放高利貸,把他們所有的金銀財寶奪下並貯進保險箱。如果這還不夠,將他們像瘋狗一樣地驅逐出境。」在路德看來,只有對異教徒採取這種趕盡殺絕的手段,基督徒才能榮耀我們的主和基督,上帝才會「發現我們是真正的基督徒。」(P371)
加爾文的迫害異端
新教的另一領袖加爾文的不寬容舉世皆知,著名作家茨維格的名著《異端的權利》,詳盡記述和評價了加爾文對異端的野蠻迫害。
加爾文在新教中的崇高地位奠基於他的神學著作《基督教原理》。在路德用德文翻譯《聖經》之後,《基督教原理》便成為宗教改革的最重要實績。它是宗教改革時期第一部系統的闡釋福音教義的神學著作,並被奉為新教的指導教義和經典著作。西方史家認為,路德發動了宗教改革,加爾文以《基督教原理》完成了宗教革命。
因提倡新教而受過天主教迫害的加爾文,最初同樣是迫害異端的堅決反對者,他不僅從人道主義出發反對迫害:「把異端處死是罪惡的,用火和劍結束他們的生命是反對人道的所有原則的。」他也基於基督教教義來反對迫害:「使用武器對付被教會逐出的人,並否認他們擁有全人類共同的權利是反基督教義的。」然而,一旦他被奉為精神教主和掌握權力之後,他對待異端的態度便由捍衛異端的權利變成必欲把異端置於死地。
當他從流亡地被請回瑞士、出任最高決策機構長老會的會長之後,權力機構不僅變成了加爾文實行信仰獨裁的強制工具,也讓他本身的道德狂妄姿態迅速顯露,他自視為瑞士共和國的精神征服者,開始把極權野心加諸於一個自由共和國,旨在將共和國改造成神權獨裁的國家。他為日內瓦市行政會提供了「新教十戒」,要求市政會強迫自由市民逐個宣誓,公開接受他的新教義,而拒絕宣誓者將被驅逐。他迫害每一個反對他的宗教信條的人,教徒也好,自由民也罷,一旦拒絕向加爾文法令宣誓效忠,或在理論上向加爾文的教義提出異議,就會被加爾文視為敵人,不僅要被逐出日內瓦,而且可能被置於死地。
然而,日內瓦是個共和城市,居民早已習慣了自由生活,很難容忍加爾文的獨裁統治和清教徒戒律,教徒和市民起而反對加爾文獨裁,拒絕向加爾文法令宣誓效忠,反對像對待「扒手」一樣對待他們。而靠新教信仰掌權的加爾文必須靠權力維護信仰的獨尊,權力一旦加入信仰之爭,必將把恐怖統治強加於論戰對手。加爾文公開宣稱:日內瓦已經變成腐敗不堪之城,只有厲行嚴格的統治才能扭轉頹風,需要絞死1800個青年,道德和教規才能在這建立起來。他做出如此嚴厲而殘酷的宣示的理由,很有點「寧可錯殺一千,也決不放過一個罪人」的濫殺,他說:為了維護信仰的純潔(實質上是維護他的教義的不容挑戰),寧願無罪者受到折磨,也不願讓一個罪人逃脫上帝的審判。就這樣,在加爾文統治日內瓦的前五年裡,就有10人被斬首,13人被絞死,35人被燒死,76人被驅逐。還有更多的人懾於恐怖而逃跑。正如法國著名作家巴爾扎克所言:「加爾文的宗教恐怖統治比法國革命最壞的血洗還要可憎。」
- May 1, 2005 at 11:38 am #118321
誠惶誠恐
Participant<font color=\”#dc143c\”>基督教歷史上的迫害異端(四)</font>
在被迫害者之中,有兩個人需要特別予以說明,一個是西班牙醫生和神學家米圭爾‧塞維特斯。此人把對基督教教義的改革作為他終生的追求,具有大膽質疑和刨根問底的執著精神和為尋找真理而不畏強權的堅韌品德。最初,塞維特斯把加爾文作為信得過的神學家和老朋友,並把自己尚未出版的《基督教的恢復》一書的校樣送給了加爾文,希望得到這位宗教改革的領袖給予指導和支持。在這部還未公開出版的著作中,他對《聖經》進行了更大膽的解釋,並想糾正加爾文的《基督教原理》。然而,這本書卻激怒新教領袖加爾文,使這位新教領袖露出世俗小人的卑劣品質:加爾文沒有公開回應他的朋友,而是利用背後告密的詭計,而且是向新教的死敵羅馬天主教宗教法庭告密,企圖假敵人之手將一位信奉基督的老朋友逮捕並送上斷頭台。如果加爾文的陰謀得逞,就可以達到一箭雙雕的目的:既消滅了對自己的教條提出質疑的辯論對手,又把不寬容的罪行栽贓給死敵天主教。然而,天主教法庭並沒有上加爾文的當:決不能為了取悅於日內瓦的異端領袖而殺害另一個普通的異端分子。所以,天主教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故意製造犯人越獄而使塞維特斯逃脫,然後把塞維特斯的模擬像和他的五大箱《基督教的恢復》在維也那市場焚燒。
然而,堅韌的塞維特斯居然向加爾文做出了更富有冒險性的挑戰,他在流亡了四個月後來到了日內瓦,直奔加爾文經常佈道的那座教堂。巧合的是,加爾文此刻正在教堂並一眼就認出了這位挑戰者,於是,塞維特斯剛離開教堂就被捕了。面對被套上枷鎖的塞維特斯,加爾文再也無法掩飾自己的仇恨,他立刻撕掉了昔日的偽善面具,像不寬容的天主教法庭一樣,對塞維特斯進行宗教審判。塞維特斯被捕的兩個月後,即1553年10月27日,米圭爾‧塞維特斯被綁赴查佩爾廣場執行火刑。刑前,塞維特斯匍匐在地,用膝蓋爬行,僅僅請求減少死亡時的痛苦,希望用先砍頭、再火燒的處決方式。因為他擔心,自己可能忍受不了火燒的身體痛苦而背叛自己的終生信念。加爾文的追隨者卻想趁機要挾塞維特斯放棄信念:如果你承認加爾文的教義是唯一正確的教條,並放棄反對三位一體的異端,我們就可以讓得到較為寬大的處決方式。然而,這樣的要挾卻激發出塞維特斯的堅強,他以輕蔑的口吻拒絕了這一建議,毅然走上火刑柱。
就這樣,一位虔誠的基督教徒及其著作一起化為灰燼。但他的殉難精神卻沒有隨之絕跡,反而為後人留下的警示:不寬容的異端迫害必須中止,寬容的宗教自由必須建立。
另一位遭受加爾文迫害的著名人士是法國人塞巴斯蒂安‧卡斯特利奧。這位精通拉丁文、希臘文、希伯萊文和德語的博學之士,還懂得音樂,寫作詩歌和散文,被當時的自由主義神學家們稱為「最有學問的人」和「百科全書之稱」的人。他熱衷於社會問題的思考且富有人道主義情懷,當他在里昂第一次看到宗教法庭燒死異端者,宗教法庭的殘酷和異端者的殉難勇氣,從正反兩方面震撼著他的心靈。正是這種震撼,促使他投身於席卷歐洲的宗教改革運動,為捍衛新教教義和反對天主教教廷而鬥爭。
最初,卡斯特利奧和塞維特斯一樣,也把加爾文當成宗教改革的領袖和福音派教義的代表,謙卑而虔誠地向加爾文學習,主動前往斯特拉斯堡向加爾文求教。這次見面,加爾文對他頗有好感和極為賞識,加爾文重返日內瓦之後,卡斯特利奧被聘為日內瓦神學院院長。他的教學獲得巨大成功,他編寫的小冊子《難題解答入門》聲名卓著,即便在他死後的幾世紀裡,仍然不斷再版,據統計,至少出了四十七版。
作為一位虔誠的教徒和智慧卓越的學者,他為自己確定了更高的目標,即在對宗教改革及其新教教義的闡釋上要超越路德等先驅者。為此,他計劃把全部《聖經》翻譯成拉丁文和法文。然而,他萬萬沒有想到,如此虔敬的事業卻遭到自己的早期偶像加爾文的阻攔。在當時的日內瓦,加爾文是精神事務的最高裁決者,擁有至高無上的獨裁權力。神學教義的邪正需要他來裁決,宗教著作的出版也必須得到他的許可。
經過自身的努力,卡斯特利奧也很快成為了著名神學家,他對加爾文的再次拜訪,本應該是兩位卓越的新教神學家之間的的平等對話,起碼應該是兩位同行之間的切磋。然而,加爾文那種唯我獨尊的狂妄姿態及其擁有的獨裁權力,把本來無心挑戰加爾文權威的卡斯特利奧硬是逼成挑戰者。與加爾文的狂妄相比,卡斯特利奧就顯得謙卑有加,他不僅從來不會自我宣稱為「唯一正確」,而且他坦承《聖經》是一部晦澀難解、充滿矛盾的經典,自己也並不完全了解《聖經》的所有章節,自己的新譯本所能提供的不過是無數種解釋之一,而不是確定無疑的宗教真理。所以,他特別提醒讀者不要對他的新譯本過於相信。但是,知識上的謙卑並不等於道德上的懦弱,恰恰相反,希望與加爾文進行平等交流的卡斯特利奧,具有個人獨立的強烈願望,也有捍衛個人尊嚴的堅定決心,於是,在具有許可權的加爾文與不承認這種許可權的卡斯特利奧之間,必然產生衝突。
新教運動與天主教會的衝突在文化上表現形式之一,就是各民族語言向拉丁文的一統權威的挑戰。在天主教會看來,已有的拉丁文《聖經》就是最權威的文本,而路德卻在拉丁文本之外把《聖經》翻譯成德文。同樣,加爾文也曾與卡斯特利奧合作,共同把《聖經》翻譯成法文,卡斯特利奧並還為這個合作譯本作了序。但他並不認為這就是唯一欽定的法文譯本,他還要出版自己單獨完成的新譯本。於是,加爾文利用他的許可權提出了一個蠻橫的先決條件:必須由他先讀新的譯本並對不合適的部分作出修改之後,新譯本才會得到出版許可。
作為一名具有虔誠信仰而又勤於探索的思想者,卡斯特利奧在思維天賦、語言才能和學問功底等方面,一點也不遜於自視甚高的加爾文。何況,在瑞士這樣的共和國裡,思想自由乃天經地義。無論是學者還是神學家,彼此之間可以有知識上的差異和觀點上的分歧,但在人格尊嚴上和表達權利上應該是平等的。所以,他無法忍受根據獨裁者的意志來「加工」和「提高」自己的著作,更無法接受加爾文的蠻橫要求及其書刊檢查制度。但加爾文畢竟是聲名卓著的新教領袖,卡斯特利奧也由衷地尊敬加爾文,所以,他不想把兩人的關係弄僵,而是希望找出一種既維護了自己的尊嚴而又不至於不得罪加爾文的辦法來化解尷尬。於是,卡斯特利奧提出:他願意在加爾文方便的時候為其朗讀自己的原稿,以便傾聽加爾文的建議或忠告。然而,自視為絕對權威的加爾文,以為自己對他人的任何發言都是必須遵守的命令,而不是要與對方進行交流或協商的建議。所以,加爾文毫無商量地回絕了卡斯特利奧的建議並開始了迫害。
1543年12月15日,鑒於卡斯特利奧的神學成就和影響力,日內瓦市政會一致通過了任命他為新教傳教士的決議。但加爾文堅決反對這一任命,反對的理由僅僅是卡斯特利奧卡斯翻譯的法文《聖經》有兩段不同於加爾文的翻譯,而且是完全無關教義宏旨的細微末節上的差異。
在當時的歐洲,日內瓦畢竟還是自由城市,對於兩人的分歧,市政會並沒有做出偏袒某方的裁決,而是讓雙方通過公開辯論來解決。令人驚訝的是,一向狂妄的加爾文並沒有公開反對這個要求,而且在辯論會上也沒有被卡斯特利奧的挑戰所激怒。加爾文也是個精明的現實主義者,他知道自己的地位有賴於日內瓦市政會,也知道因迫害米圭爾‧塞維特斯而損傷了自己的形象,所以,維護自身的權威形象最好辦法,就是在公開辯論中以理智的平靜來應對激烈的挑戰。他的策略是先讓對手在辯論會上出丑,然後再進行「後發制人」的迫害。是的,狡猾的加爾文做到了:在辯論會上,他深藏起對卡斯特利奧的仇恨和市政會的不滿,而表現出罕見的克制。
果然,辯論會後,加爾文也沒有在理論上回應卡斯特利奧的挑戰,而是立刻在行動上做出回應,從法律上對卡斯特利奧的提出控告。他的狡猾還在於,他不是向宗教法庭而是向世俗法庭市政會提出控告:「卡斯特利奧破壞牧師的威望」。加爾文之所以這樣做是基於兩方面的精明算計:首先,他在此前已經把異端者塞維特斯送上宗教法庭並處以火刑,他不願再用可能對他的形象造成更大傷害的同一種迫害手段;其次,通過世俗法庭的審判,可以使神學分歧變成政見衝突,把思想爭論變成司法性或行政性的裁決。
然而,市政會對加爾文的指控並不熱心,僅僅作出了帶有平衡性質的裁決:除了暫行中止對卡斯特利奧的任命提名之外,對卡斯特利奧本人並未給予嚴厲的處罰。即便如此,卡斯特利奧也意識到:只要加爾文在日內瓦,他便不會有真正的自由。所以,他主動請求市政會解除了他的神學院院長職務並離開了日內瓦。回到巴塞爾後,卡斯特利奧放棄享樂消遣和名譽財富,以清教徒精神繼續著《聖經》的翻譯事業,以表明自己的言論權利的不可侵犯和自由意志的不可摧毀。
已經迫使卡斯特利奧離開日內瓦的加爾文並沒有罷手,因為他知道自己的對手的實力,無論卡斯特利奧生活在何處,只要他仍然投身於神學事業和公開放言,就是對加爾文謀求的思想獨裁的威脅。所以,加爾文再次重演殘酷的「肉體滅絕」的迫害之道──想辦法燒死卡斯特利奧。但意志堅強的卡斯特利奧決不等死,他接連發表《論異端》、《答加爾文書》和《悲痛地向法蘭西忠告》來挑戰加爾文的迫害。卡斯特利奧也並非毫無智慧的莽漢,而是善於鬥爭的睿智之士,他用過去反迫害的加爾文來反對現在實施迫害的加爾文。他在文中引述當年加爾文在受迫害時寫下的反迫害文字:處死異端是罪惡的──既有違人道又褻瀆教義。這種「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的辦法,把加爾文逼入極為尷尬的境地,其惱怒是不難想像的。
卡斯特利奧認為:加爾文宣稱判定「異端」的標準來自《聖經》唯一的法律文件,但在《聖經》裡卻找不到「異端」這個詞。在宗教事務上,不可能只有一種對《聖經》的解釋是絕對真理,基督教內部對《聖經》的解釋歷來存在著諸多差異,不要說天主教和新教之間的差異,即便在新教內部也有路德派和加爾文派之間的不同。難道只要有差異就變成異端了嗎?天主教指控加爾文派教徒是異端,加爾文派指控再洗禮派教徒是異端,甚至法國的信徒到了瑞士就變成了異端,在日內瓦北作為異端燒死的罪犯,卻在鄰國被視為烈士。卡斯特利奧一針見血地指出「異端」的實質就是迫害異見:「當我思考什麼是真正的異端時,我只能發現一個標準:我們在那些和我們觀點不同的人們的眼裡都是異端。」所以,「這一稱號在今天已變得如此荒謬,如此可怖,具有如此恥辱的氣氛,以致於如果有人要去掉他的一個私仇,最容易的方法就是控告這人是異端。一旦其他人聽到這可怕的名字,他們就嚇得魂飛魄散,掩耳不迭,就會盲目地不僅對被說成是異端的,而且對那些膽敢為他講一句好話的人進行攻擊。」
- May 1, 2005 at 11:40 am #118322
誠惶誠恐
Participant<font color=\”#dc143c\”>基督教歷史上的迫害異端(五)</font>
卡斯特利奧的《論異端》,自然要激怒加爾文,他無法容忍卡斯特利奧對迫害異端的批判,更無法容忍竟有人敢於公開談論他對塞維特斯的處決。所以,他立刻寫信告誡瑞士各宗教會議禁止《論異端》,不允許討論異端問題。在他看來,新的異端已經出現,如果不迅速加以剿滅,就可能燃成「地獄之火」。他迅速寫出了自我辯護的《保衛三位一體的真正信仰反對塞維特斯可怕的錯誤》的宣言,並讓日內瓦所有教士簽名,但雙手沾血的他畢竟心虛,在宣言中把燒死塞維特斯的責任推給行政當局,並為日內瓦市政會滅絕異端的行為辯護,宣稱「有權消滅那個魔鬼」。
卡斯特利奧看到加爾文的強詞奪理的宣言之後,也迅速給出了回應,這就是16世紀西方的最為著名的反宗教迫害的起訴書《答加爾文書》。卡斯特利奧控告加爾文的信仰專斷:以宗教名義把塞維特斯送上斷頭台。他不與加爾文討論塞維特斯的宗教觀點,而只對加爾文提出蓄意謀殺塞維特斯的指控。塞維特斯僅僅因為自己的言論而被燒死,盡管加爾文把火刑的直接責任推給了行政當局,但背後的操縱者正是加爾文。他還指出,燒死塞維特斯凸現了加爾文的獨斷、暴戾和野蠻,已經在歐洲、特別是在法國和意大利引發出諸多抗議。
此前,加爾文為了回應這些抗議寫過《保衛》一文。對此,《答加爾文書》指出:加爾文指控塞維特斯「獨立地武斷地」解釋《聖經》,但在事實上,對《聖經》做出獨立的解釋,在宗教改革運動中並非塞維特斯一人,恰恰相反,宗教改革運動恰恰發端於路德對《聖經》的獨立解釋,這一運動的發展也依賴於越來越的對《聖經》獨立解釋,加爾文的教條也是這眾多的獨立解釋之一。「百家爭鳴」才是宗教改革運動的最大特色。如果除了加爾文的解釋之外的其他解釋都被視為異端,進而被判處火刑之罪,那麼,宗教改革運動就失去了它的真正意義。也就是說,宗教改革不同於中世紀的最大意義在於:宗教真理不是天主教教廷欽定的,也不是唯一的,而是有分歧的和可爭論的,任何個人和任何派別都不能自奉為「唯一正確」和「永遠不會錯」,沒有資格宣稱「只有我們知道真理,和我們不同的所有意見都是錯的。」加爾文之所以把不同於他的觀點視為「異端」,絕非因為他握有唯一真理,而是因為他獨裁。所以,他就像歷史上的所有獨裁者一樣,獨斷地要求所有人都按照塔一個人的標準來思想來行動,而把其他不同思想統統作為「敵人」來加以禁止和迫害。卡斯特利奧質問加爾文:當我們共同參與一場有關信仰的辯論時,你為什麼要求所有的論戰對手沉默呢?事實上,你的獨斷蠻橫恰恰證明了你的虛弱和恐懼:非常害怕自由的爭論使你喪失獨裁者的地位。
由此可見,加爾文以保衛上帝為名而「把一個人活活燒死」,絕非保衛一個教義而僅僅是保衛獨裁權力。所以,燒死異見者的加爾文就犯有三重罪:第一,加爾文沒有任何理由封殺對《聖經》的不同解釋,封殺就是思想獨裁之罪;第二,即便異見者的觀點有錯誤,他們也有說出錯誤觀點的權利;在封殺令之下,即便他們堅持說出自己的觀點「不是在堅持真理」,卻是在捍衛「思想的權利和說話的權利」。而加爾文因為他們堅持說出其觀點就迫害他們,是犯了壓制自由權利的反人道罪。第三,不論以任何借口,任何人和任何組織都無權殺死一個堅持己見的異見者,而加爾文卻以「保衛信仰」的借口燒死異見者,就是犯下了最嚴重的謀殺罪。人死而不能復生,即便以後冤獄被平反,死者的名譽被恢復,但再多的補償也不能彌補不了被謀殺的生命。所以,卡斯特利奧對處死異見者堅決說「不」,因為,最根本的是保護現在還活著的人。
迫於加爾文的權力,《答加爾文書》被禁止出版,只能以手抄本在民間流傳,直到近一個世紀之後才得以出版。所以,這篇正中加爾文要害的反迫害檄文並未發揮應有的影響。但卡斯特利奧的威望和影響卻與日俱增,甚至開始動搖加爾文在日內瓦的獨裁地位。也正因為如此,在卡斯特利奧退出論戰、回歸學術之後,必欲置異見者於死地的加爾文也決不會罷手。他支持這次甚至不再用學術爭論來偽裝之間,而是拋開《聖經》闡釋,也不再關心是非真偽,一心要盡快在肉體上消滅他的對手。他先偽造匿名文章,進行栽贓陷害,但這些小人手段一一失敗。於是,他采取了更為赤裸的挨戶搜查的迫害手段,果然在搜查中發現了一本未經加爾文許可而出版的《悲痛地向法蘭西忠告》,這本小冊子又恰好是卡斯特利奧的新作。
在這本小冊子中,卡斯特利奧再次呼籲:熄滅教會內部的憤怒和仇恨,回歸到通過理性討論來解決爭端的和平方式。因為,地球上所有的邪惡都源於「違心的迫使」。首先,在道德上,強迫一個人去信仰他所不信的教義,強迫一個人公開聲明接受一種他所反對的信仰,是不變的虛偽;其次,在智慧上,強制入伙只能招來一些懦夫和偽君子,是極端的愚蠢;在法律上,對拒絕強迫而堅持己見的人治罪,是不合法的犯罪。所以,與其要用迫害異端的名義強迫別人改信,還不如既不強迫這部分人,讓新教徒成為新教徒;也不強迫那部分人,讓天主教徒繼續作天主教徒。新教和天主教應該和解,起碼應該允許人們自願地信或不信,自願地加入或退出某一教派;允許對《聖經》的不同解釋,保證各種解釋的和平而平等的發言權,進而達成一種自由爭鳴的社會氣氛。卡斯特利奧呼籲:「法蘭西,我對您的忠告是,停止強制、迫害和殺害良心吧,代之以每一個信仰基督的人自行其是」。
獨裁而狂妄的加爾文根本聽不進卡斯特利奧的忠告,在他的操縱下,對卡斯特利奧的雙重迫害同時展開:一方面是改革教會在宗教大會上通過決議:「特通告卡斯特利奧所著一本名為《悲痛地向法蘭西忠告》的書業已出版,此書危險絕頂,茲警告教徒們對此書警惕勿懈。」另一方面把卡斯特利奧告上法庭並要求予以逮捕。但加爾文在日內瓦之外的影響力畢竟有限,巴塞爾大學出面庇護了卡斯特利奧,巴塞爾行政當局沒有聽命於加爾文。
然而,曾是卡斯特利奧的密友的兩名亡命巴塞爾的異教徒,一位是《論異端》的合作者,另一位曾將《三十次對話》譯為拉丁文出版。審判兩位異教徒的案子必然牽涉到卡斯特利奧,當地的巴塞爾大學和行政當局再也無法給予庇護。正當卡斯特利奧即將遭到被捕、流放、甚至被燒死的命運之時,病魔之手先於加爾文的迫害之手,於1563年12月29日奪去卡斯特利奧的年僅48歲的生命。在當時的嚴酷環境下,卡斯特利奧死於疾病與可能遭到人為迫害及其火刑相比,似乎已經算是上天給予的眷顧了,正如他的朋友們所說:「靠上帝賜助,把他僥幸地從敵人的魔爪下奪了回來。」
卡斯特利奧死了。但他反對異端迫害的事跡和精神、連同他的虔誠、寬容、堅韌、才華和著述卻永彪史冊。他不僅反對用教條壓制異見,反對用法律壓制言論,更反對用獨裁權力壓制良心自由。卡斯特利奧與加爾文的鬥爭,起碼留給後人如下珍貴的遺產:
──沒有任何一個教義和真理,僅僅因為自我吹捧和狂熱佈道而變得更正確更真實,更無法通過強制和迫害而使某一教義或哲學變得正確更真實。
──無論借助於什麼樣的理由──上帝、國家、民族、信仰、真理──即便是極為神聖的理由,也無權因思想分歧而迫害異見,僅僅因為某人表達了自己的信念,並在威逼利誘之下仍然堅持說真話,即便是和平表達的錯誤觀念,也不足以構成遭受迫害的理由。
──誰也無權剝奪任何人的思想、信仰、言論的自由,更不能剝奪人的生命。自由比任何真理都珍貴,生命比任何教條都神聖。
──信仰和真理,可以傳播,可以說服,卻不能強加;任何個人、組織、團體和政權,甚至可以靠互相吹捧來傳播某種教義、信仰和觀念,但決不能靠用禁書、監獄、火刑來傳播自己的信仰。正如卡斯特利奧所言:不能用暴力來捍衛自己的信仰,更不能用暴力來證明我們的強大。七、走向宗教自由和宗教和解的朝聖之旅。
盡管,迫害異端及其宗教裁判所在19世紀開始衰落,但直到1860年代,羅馬教廷仍然頌布針對異教和異端的《邪教匯編》,教皇庇護九世仍然想召開一次世界性的大公會議,意在恢復教廷的宗教及其世俗的權力,恢復「教皇永無謬誤」的信仰教條。「它成為這些人抵擋自由主義在天主教中傳播的一個共同的盾牌。」(阿克頓語,見《自由與權力》P234)甚至直到20世紀的二戰前後,禁書和宗教裁判所仍然存在。比如,天主教廷還1945年和1948年兩次再版《禁書目錄》,涉及到英語、法語、意大利語、拉丁語、德語、希臘語、阿拉伯語、希伯萊語、西班牙語、荷蘭語的各類著作,被禁書籍:法國692部,意大利655部,包括等;德國(含奧地利和波西米亞的作者)483部,英國143部,西班牙109部,還有另外24個國籍的書籍和未署名的書籍552部。其中包括許多世界知名的作家和思想家,作家如:大小仲馬、左拉、福樓拜、斯湯達、蒙田、喬治‧桑、笛福等,思想家如:康德、笛卡爾、洛克、休漠、斯賓諾沙、伯格森、盧梭、伏爾泰、狄德羅、孔德、霍布士、莫爾、米勒、布魯諾、吉本、伊拉斯莫等。(參見:《宗教裁判所──異端之錘》)
這種延綿數世紀的宗教迫害,直到20世紀60年代才正式宣告結束,梵蒂岡於1965年頒布的《宗教自由宣言》,標誌著羅馬教廷走向真正的宗教寬容。該宣言明確宣布:放棄「持謬見的人無任何權利」的不寬容傳統。自此以後,羅馬教廷也開始致力於在世界範圍內傳播宗教自由,及至新舊世紀之交,羅馬教皇不但公開承認宗教法庭審判異端和伽利略是錯誤的,為伽利略平反,而且向曾經遭受過羅馬教廷迫害的所有異教徒道歉,以此來為中世紀教會的迫害異端贖罪。
2001年2月25日,已經79歲高齡並患有帕金森症等多種疾病的羅馬教皇約翰‧保羅二世,開始了前往中東的朝聖之旅,旨在推動種族仇恨和戰火頻燃的是非之地的宗教和解。他訪問了伊斯蘭教徒佔全國人口的90%的埃及,呼籲以和解的對話代替宗教仇恨,代表20億天主教徒與伊斯蘭最大的教派遜尼派領袖進行了對話。5月初,教皇保羅二世又一次前往三大宗教的發源地耶路撒冷,作朝聖之旅。
眾所周知,耶路撒冷也許是世界上最有爭議和最血腥之地,為爭奪它的聖戰至今仍然硝煙彌漫。最早誕生於此地的猶太教的命運最為悲慘,遭受了基督教和伊斯蘭的長期迫害,聖殿多次被燒毀又多次重建,整個民族差點付出種族滅絕的代價,直到二戰後才重返家園和重新建國,徹底結束了漂泊四方的浪跡生涯。但是,歷史遺留的以色列與阿拉伯世界的衝突之解決,似乎還遙遙無期。
- May 1, 2005 at 11:41 am #118323
誠惶誠恐
Participant<font color=\”#dc143c\”>基督教歷史上的迫害異端(六)</font>
同時,基督教世界與伊斯蘭世界的衝突,從伊斯蘭教誕生起就一直延續到今天。中古時期,基督教發動了四次十字軍東征,直接起因就是公元1070年土耳其佔領了耶路撒冷。之後又經歷了羅馬帝國的衰落和奧斯曼帝國的興起。現在,雖然大多數阿拉伯國家,由於內部的政治、經濟的紛爭而已經與西方修好,但是利比亞操縱的洛克比空難,伊朗製造的人質危機,伊拉克挑起的海灣戰爭,以及美國對以色列的支持,使阿拉伯的某些國家仍然以聖戰為號召,對抗以美國為首的基督教世界。
保羅二世教皇是遵循《聖經》的箴言來到苦難之地的:「你們要記念被捆綁的人,好像與他們同受捆綁;也要記念遭苦害的人,想到自己也在肉身之內。」他記念苦難中的人們,不是來挑起爭端的,而是以寬容、和解、懺悔和愛的精神來彌合裂痕的。他的朝聖之行的中心議題是中東和平、宗教和解與聖城使用等問題,他分別會晤了約旦國王、巴以雙方的領導人,參觀一座大屠殺紀念館,並前往一個巴勒斯坦難民營。他還討論怎樣改善匯集在耶路撒冷的猶太教、基督教和伊斯蘭教之間的關係。在敘利亞,他發表了真誠懺悔與呼籲和解的演說,他主持了在大馬士革舉行的露天彌撒,呼籲基督徒和穆斯林相互諒解、相互尊重與和平共處;他前往伊斯蘭的倭馬亞清真寺,在聖徒施洗約翰墓前禱告,與當地穆斯林領袖見面並共同宣讀一份禱文。他不僅成為首位踏足清真寺的教皇,而且完成了歷史上第一次天主教領袖和穆斯林領袖在一起禱告;最後,他前往戈蘭高地祈禱和平,擁抱一位敘利亞少女:化恐懼為信任、藐視為尊重、仇恨為互愛、武力對抗為協商對話。
令人感動的還有,約翰‧保羅二世還訪問了希臘。因為在歷史上天主教與東正教之間的恩怨最深,所以教皇旨在促成宗教和解的訪問就更有意義。在希臘,教皇與當地的東正教領袖大主教克里斯托杜洛發表聯合聲明,譴責所有以宗教之名而進行的暴力、強迫改變信仰和極端狂熱主義。教皇懺悔了歷史上天主教對異教徒的不寬容和迫害,表示對穆斯林的深深歉意。他特別指出:在中古時期基督教分裂不久後,天主教發動十字軍東征,洗劫了當時東正教中心君士坦丁堡(今天的伊斯坦布爾),為天主教所犯的歷史罪過請求對方的寬恕。
教皇以謙卑的自省與寬容的姿態,在播散和解的種子與愛的福音的同時,也沒有忘記對殉難聖徒的追記。他為歷史上的殉教者封聖,既是表達著對殉教者的尊敬和紀念,也是表示對以信仰的名義施加的迫害和仇殺的反省,更是對世俗政權壓制信仰自由的抗議。
這位老人、這位教皇的姿態,是為了使十字架不再成為受難和仇恨的標誌,而僅僅成為對上帝之愛的信仰的永恆象徵。他的和解姿態,就是對聖地的最虔誠朝拜,對上帝之愛最好的踐行。
但願老人的虔誠之愛,能感動仍然陷於宗教及民族的紛爭之中的世界。
1999年8月寫於大連勞動教養院
2004年11月改於北京家中──民主中國(12/31/2004 17:25)
來源:新世紀 http://www.ncn.org
(基督教歷史上的迫害異端 全文完) - June 3, 2006 at 1:10 pm #119043
誠惶誠恐
ParticipantTop Ten Signs You\’re a Fundamentalist Christian
10 – You vigorously deny the existence of thousands of gods claimed by other religions, but feel outraged when someone denies the existence of yours.
9 – You feel insulted and \”dehumanized\” when scientists say that people evolved from other life forms, but you have no problem with the Biblical claim that we were created from dirt.
8 – You laugh at polytheists, but you have no problem believing in a Triune God.
7 – Your face turns purple when you hear of the \”atrocities\” attributed to Allah, but you don\’t even flinch when hearing about how God/Jehovah slaughtered all the babies of Egypt in \”Exodus\” and ordered the elimination of entire ethnic groups in \”Joshua\” including women, children, and trees!
6 – You laugh at Hindu beliefs that deify humans, and Greek claims about gods sleeping with women, but you have no problem believing that the Holy Spirit impregnated Mary, who then gave birth to a man-god who got killed, came back to life and then ascended into the sky.
5 – You are willing to spend your life looking for little loopholes in the scientifically established age of Earth (few billion years), but you find nothing wrong with believing dates recorded by Bronze Age tribesmen sitting in their tents and guessing that Earth is a few generations old.
4 – You believe that the entire population of this planet with the exception of those who share your beliefs — though excluding those in all rival sects – will spend Eternity in an infinite Hell of Suffering. And yet consider your religion the most \”tolerant\” and \”loving.\”
3 – While modern science, history, geology, biology, and physics have failed to convince you otherwise, some idiot rolling around on the floor speaking in \”tongues\” may be all the evidence you need to \”prove\” Christianity.
2 – You define 0.01% as a \”high success rate\” when it comes to answered prayers. You consider that to be evidence that prayer works. And you think that the remaining 99.99% FAILURE was simply the will of God.
1 – You actually know a lot less than many atheists and agnostics do about the Bible, Christianity, and church history – but still call yourself a Christian.
- December 11, 2006 at 7:54 am #119299
誠惶誠恐
Participant<font color=\”#dc143c\”>宗教裁判所罪惡史</font>
蘆葦
宗教裁判所的建立
本真意義上的宗教裁判所即神聖法庭形式的宗教裁判所粉墨登場了。「神聖法庭」成立的確切時間,許多史書在這一點上差異而抵觸;實際上,神聖法庭的成立集會起如此多的事件,而此中的每個事件幾乎都關鍵得足以讓任何單一的取捨捉襟見肘。於是,本書寧願將這一成立視為一個集會了許多事件的過程而不是將之歸結為宇宙大爆炸似的單一事件。在我看來,神聖法庭的成立至少意味著一個通諭的號召、一場戰爭的結果、兩次會議的決定以及一項特別的任命。
首先是一個通諭。
教皇盧修斯三世,原名亨利,這位克萊沃修道院的前院長在第一次反異端十字軍遠征──亞歷山大三世發動的──中充當了急先鋒的角色並因此發跡;德意志皇帝紅鬍子腓特烈一世,其履歷中有他捕獲了阿諾德並將他引渡給教皇的反異端記載。一位老牌的反異端教皇和一位老資格的反異端皇帝,他們兩人合作的結果是著名的《反對異端》通諭,從而翻開了神聖法庭歷史的第一頁。這個通諭以教皇的名義發佈於1184年的維羅納公會議;為了根絕異端,通諭史無前例地要求各教區成立專司異端審判的特別調查法庭──傳統的宗教法庭只將異端審判視為其業務之一,命令主教們驅逐異端並罰沒他們的財產和讓異端「永遠受辱」。通諭行文中沒有明言對異端的肉體消滅,這似乎顯示了某種溫和性,然而當通諭號召掘掉天主教墳地中異端分子的屍骸時,教會那為仇恨扭曲出來的兇殘仍然穿透了其溫情脈脈的面紗。
宗教法庭的專業化只是《反對異端》通諭的重大成果之一──其意義相當於列寧在國際共運史上對職業革命家的強調。當我們在通諭中看到主教應將異端交付世俗法庭審判時,通諭的另一成果凸現了出來,這就是世俗政權有義務將異端作為反叛者加以世俗的制裁。紅鬍子腓特烈們再次明確自己在中世紀反異端運動中的職責和意義;同時,這也代表了中世紀世俗政權延續了自己對正統教會反異端運動的支持。在以後的歲月中,我們將看到這一互為犄角的支持是如何在人類精神世界中引發恐怖和血腥的,如1197年阿拉貢國王彼得一世便以燒死異端分子來響應通諭的發佈。
紅鬍子腓特烈遠不是教皇控制之下亦步亦趨的兒皇帝;事實上,作為神聖羅馬帝國最能幹的皇帝之一,他不斷渴望而且也曾經嘗試像查理曼大帝那樣操縱和控制羅馬教會,他和羅馬教廷的恩恩怨怨構成了中世紀教權和王權之爭的重要篇章──面對王權應依附於教權的論調,他不惜以僭立新教皇和動兵討伐教廷作為「不」的回答,可惜的是一場摧毀其軍隊的瘟疫熄滅了他的欲望之火。但是,腓特烈在反異端鬥爭中的立場則始終如一,在這裡,他遵守著政治遊戲的平衡原則,就像他可以心有別注地為教皇牽毛驢一樣。
走進歷史宛如行走在起伏的山路上;如果說以前的宗教裁判活動因演變的緩慢而只是一段段緩坡的話,在英諾誠三世登基的1198年,我們腳下的歷史之路卻陡峭了起來,坡度的增長突兀而急促。我們無法想象一個缺失英諾誠三世的神聖法庭史,因為他的氣質、性情和手腕,突然間,神聖法庭竟如此完整地矗立了起來,甚至我們能夠感覺到有種陰森之氣剎那間撲面而來。智慧聰明而狡黠奸詐,清醒冷靜而鐵腕無情,富有理想而野心勃勃,魅力四溢而權術圓通,精力充沛而孜孜不倦於權力的爭奪;英諾誠三世幾乎集合了歷代教皇所能擁有的一切優秀和才幹,而且就是作為普通個人來說,他也是出眾的。這位富有的前羅馬伯爵,在波倫亞大學和巴黎大學鑽研經院哲學時,便以學業卓越著稱,一部《論蔑視世界並論人的苦境》展示了他對社會的深刻洞察。作為教皇,他擁有了顯示其蓋世才華的廣闊舞台;在權力角逐中,所向披靡的他竟然廢黜了兩位德國皇帝,迫使整個歐洲的國王跑到羅馬向他卑躬屈膝──這種榮耀成為後世教皇永遠的羨慕和懷念。他為其手下的心腹喻為「神聖的魔鬼」,在他那裡,現實政治的需要永遠高於道德理念的訴求;他所組織的第四次十字軍東征壓根兒沒去「聖地」,而是直奔君士坦丁堡去殺人越貨。「看,我今日立於各民各國之上,去拔掉和打碎,去毀滅和推翻,並去建設和樹立」,三十七歲的英諾誠三世在1198年教皇登基典禮上引用了《聖經》上的這段誓詞,這就是他對自己的價值定位。
異端們已經在不幸和苦難的命運中流轉了近千年;現在,他們又將不得不直面新一輪的而且毀滅性的打擊和劫難了。在英諾誠三世無數的「豐功偉績」中,有兩個事件同神聖法庭的成立直接相關,一是他在1208年發動的十字軍對法國南部異端長達二十年的征服戰爭,二是他在1215年第四次拉特蘭公會議上主持通過了中世紀嚴懲異端的綱領性決議。
如果掃視一下中世紀的異端分佈圖,我們的視線自然而然會落到地中海──隆河──阿爾卑斯山之間的三角形地帶,法國南部的圖盧茲地區;這塊肥沃而繁榮的土地不僅滋養了純潔派異端,而且為遠道而來的韋爾多異端提供了新的落腳點,當地的封建王公出於其經濟利益的考慮也默認了異端的發展──他們畢竟還得依靠這些異端教徒為他們創造財富,而四分五裂的政治是歐洲封建社會一大特色,借馬克思的一個比喻就是「好像一袋馬鈴薯是由袋中一個個馬鈴薯所集成的那樣」。不再需要具體的動機分析,就正統教會在這個地區傳教的屢傳屢敗特別是英諾誠三世的特使數次無功而返這一條,便足以提供英諾誠三世毀滅這個地區的充足理由,因為它不僅挫折了這位教皇的正統基督教事業而且深深地傷害了他的自尊;更何況,反異端十字軍本不是英諾誠三世的發明,亞歷山大三世於1179年發動了反異端的十字軍遠征,這次戰爭雖然以教廷的失敗而告終,但畢竟開了中世紀羅馬教廷以十字軍鎮壓異端的新先例。純潔派和韋爾多派的劫難已無從規避;現在,英諾誠三世需要的只是一個借口而已。
羅馬教廷和當地封建貴族的衝突為教皇的反異端戰爭提供了一個導火線;1208年,由於圖盧茲的雷蒙伯爵對反異端持不合作態度,教皇特使卡斯泰利諾開除了這位貴族的教籍,伯爵手下的騎士在盛怒之中殺死了這位作威作福的特使。流血了!以此為口實,英諾誠三世毫不猶豫地啟動了十字軍這一中世紀最具暴力性的鎮壓機器。1208年3月10日,教皇發佈了對雷蒙伯爵及其異端臣民的討伐檄文,宣佈凡參加討伐異端的十字軍不受國家法律約束,他們過去以及將來所犯的一切罪都將為教會赦免,其所欠債務免付利息。法國國王耿耿於懷南方貴族的不受節制,北部貴族垂涎於南方的富裕,歐洲形形色色的冒險家正等待著新的發財機會,於是一支強大的十字軍迅速地組成了,他們的司令是嗜血成性的英國佬西蒙‧德‧蒙特福特。
雷蒙屈服了,他被迫袒露上身跪倒在卡斯泰利諾的墳前,任憑荊條雨點般地抽在他的身上;但是,雷蒙的侄子羅熱和廣大的異端沒有屈服,他們拼死地反抗著,以他們肉體的犧牲祭奠了自己的信仰。十字軍再次表現了他們習以為常了的兇殘和暴戾,繁榮的城市在他們的鐵蹄下淪為廢墟,富饒的鄉村在拼殺之後荒蕪成野地,積年的財富被裝上了他們的戰車,戰火蹂躪下的圖盧茲地區一片淒涼。沒有異端死亡的確切統計,每個城鎮都有大批的異端被燒死、絞死或斬首,根據城鎮的大小少則二千多至二萬;當十字軍在比塞埃城為如何區別正統和異端而左右為難時,教皇特使的指示是:「只管把他們統統殺死,讓上帝去分辨誰是他的子民。」異端有效的反抗在1213年便決定性地失敗了,戰爭的最後結束則最終順延至1229年,其間經歷了英諾誠三世、洪諾留三世和格列高利九世三代教皇。
「這次十字軍把法國南部的異端派別,幸福,繁榮和文化一起都給根絕了」(羅素語)──圖盧茲地區是中世紀浪漫主義文化的發源地和昌盛地。經過這次戰爭以及隨後的常規迫害,純潔派信徒的名字在教廷的異端名錄中徹底地消失了,韋爾多異端的運氣則稍好一點,他們畢竟還有幾個人逃進了阿爾卑斯山脈的崇山峻嶺中。英諾誠三世成功了,教皇笑得很開心。
接下來的工作就是,通過一個常設的權力機構將這種恐怖和殘忍經常化和日常化。
1215年,在圖盧茲戰爭的間歇中,教皇召開了第四次拉特蘭公會議。這次會議成為英諾誠三世炫耀其權力和權勢的一個舞台,好大喜功的他是不會放過任何作秀機會的;71名大主教,412名主教,800多名修道院院長或副院長,以及歐洲各大國的國王代表,在他的征召和動員下參加了這次規模空前的基督教盛會。在三周的會議上,教皇和他的部下們討論了從猶太人的標誌到教會信條的種種問題,並以《教皇敕令》的決議形式明確了對異端的甄別和懲罰以及教會和世俗政權在反異端事業中的不同職責:
「我們開除任何反對正統天主教神聖信仰者的教籍,並處以絕罰……凡受判處的異端,應交付世俗政權或其代表,處以應有懲罰。教士將事先撤職。受判處之俗人財產將予沒收。教士財產則歸發給彼等薪餉之教堂。」「一般異端者如不能証明己之無辜,推翻對彼等提出之控告,則將處以絕罰。如受絕罰滿一年,而彼等不能在此期限內用彼等之行為証明可予信賴,則以異端者審判之。」「凡贊同異端者信仰,向彼等提供避難所、幫助和保護彼等者,予等將開除其教籍,並宣佈,如一年內不放棄其極端有害之觀點,則將自動宣佈為無人格者,失去擔任任何公職或選職……之權。此外,彼等將失去遺囑權和繼承權。」
「世俗政權無論所處地位如何,如願忠於教會並自認忠於教會,應在保衛信仰上給予合作,以武力從彼等治理之境內驅逐教會宣佈之一切異端者,則各政權應對異端者警告、呼籲並在需要時處以教規之懲罰。今後任何人就任世俗職務時應宣誓承擔此種義務。」
「每個大主教和主教如知所轄教區內藏有異端者,須親自或由副主教,或由其他可靠人士每年巡視一至二次。彼等在認為有需要之地,可委派二名或二名以上經過宣誓之人,調查全體居民,並向主教報告誰是異端者,誰參加秘密集會,及其平時越出信徒行為所具有之習慣。主教應傳訊被告,被告如不能証明未犯對彼等所控告之罪,或舊病復發,則應按教會法規予以懲罰。」
在這個決議中,神聖法庭賴以成立的所有要素或原則赫然在目,這是英諾誠三世在臨終之前(他死於1216年)對基督教反異端事業的最後也是最重大的貢獻;「地獄給予人類的一本最黑暗的書」,乃是德國中世紀遊吟詩人符格勒外德對英諾誠三世所制定的教會法規的總體評價,拉特蘭公會議的決議是無法逃脫這一惡評的。當然,如果說拉特蘭公會議的決議只是原則或理論地建構了神聖法庭,那麼1229年的另一次公會議就要把這些原則和理論付諸實踐。
1229年的公會議召開於戰爭剛剛結束的圖盧茲,並因此被命名為圖盧茲公會議,此時拉特蘭宮的主人是第一百七十八任教皇格列高利九世。作為英諾誠三世的外甥,這位羅馬教廷的教皇算是得了反異端的真傳,圖盧茲戰爭的最後結束証明了他沒有辜負叔父對他的長期栽培;另外,他還是一位造詣深厚的教會法和神學學者,其頒行的《教會集》竟成為天主教教會法規的基本文獻而沿用到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後。夾在英諾誠三世和格列高利九世間的教皇是洪諾留三世,他是一位教皇的傳記作家,反異端態度積極但略嫌溫和,其創造性成果僅限於1220年通令多明我和方濟各修會的修道僧建立直屬教皇的異端審判法庭,於是完成神聖法庭建設的重任歷史性落到了已臻八十六歲高齡的格列高利九世身上,──天曉得,工於心計的他是怎麼活過了百歲大關的!
面對戰爭廢墟的滿目瘡痍和百廢待興,格列高利九世的惻隱之心顯然沒有激動,教皇及其教廷的所有關心仍聚焦在反異端的血腥事業上,圖盧茲公會議開始了天主教系統和全面地建立異端裁判所的歷程。在這裡,我們可以看到兩個重要變化:異端特別調查法庭在以前尚是個別的和地方性的,但這次會議不僅細化和補充了拉特蘭公會議的決定如許願兩年內每年獎賞告密人兩個銀馬克,並且明確要求整個基督教世界有組織全面地以法庭形式落實對異端的常規審判和懲罰;以前的教會上層人士仍沒有公開支持對異端的火刑懲罰,但這次會議將中世紀異端定性為摩尼教徒,從而使對異端的火刑懲處受到羅馬法傳統的認可。
更令人吃驚的是,由於純潔派和韋爾多派大量使用《聖經》,──「回到原始基督教去,回到福音書去,使遭到羅馬教會篡改和歪曲的『上帝箴言』恢復本來的面貌,這就是一切反對羅馬教廷的階級和黨派的努力方向」(考茨基語),──所以圖盧茲公會議竟然規定除《詩篇》和包括在每日祈禱文中的那些段落外,禁止平教徒擁有那怕是拉丁文的《聖經》,並宣告廢除一切《聖經》譯本。這個教令一開始局限於圖盧茲地區,但出於同樣的考慮,在西班牙和其他地方也發佈了類似的禁令。整個基督教因《聖經》真理而發生、存在和延續,格列高利九世的《聖經》禁令無疑是天主教自己煽了自己一個大嘴巴子。
神聖法庭的建立只剩下最後一項工作了,那就是確立該法庭的專職法官即宗教裁判員。任何機器的運轉都離不開專業工人的操作,他們技術的熟練和明確的分工創造著機器的高效率,他們的行為遵從機器的邏輯而盡量撇開人類情感的因素,神聖法庭這台鎮壓機器也不例外地需要這樣一批專業人士。1233年,格列高利九世完成了這項工作,這就是在那年他宣佈了對多明我僧團的特別任命。
這項任命又是當時歐洲政治的典型產物;教權和王權間互相的支持與爭執是中世紀最大的政治,教權統攝王權的中世紀總特徵是它們之間力量消長歷程的一種抽象和總結,但具體的時空中它們即使在總目標一致的情況下也要互相拆一下台。神聖羅馬帝國皇帝腓特烈二世,紅鬍子腓特烈一世的孫子和教皇英諾誠三世的受監護人,一位事實上對所有宗教持玩世不恭態度的「壞孩子」──他甚至被傳說寫作了調侃摩西、基督和穆罕默德的異端著作《論三大騙子》,是十三世紀初王權勢力的代表人物;為了自己的權力和地位,這位自己兩次被開除教籍的皇帝最後也加入了反異端的陣營,但在1232年卻撈過界地直接授權帝國官員消滅異端,從而企圖插足教廷世襲的精神法權領域。半是為了徹底消滅異端半是為了遏制王權,格列高利九世迅速地作出了反應;1233年4月20日,他發佈通諭,強調教會才有權解釋教會法規和審判異端派別,並指定多明我修會的修道僧為異端裁判所的專職法官,直接向教皇負責。同時,教皇還通諭主教們接受多明我修士的「幫忙」,其理由是主教們已經「忙得團團轉」了。通諭的深遠意義在幾年之中便顯示了出來,因為伴隨著整個歐洲大陸的異端審判工作迅速地為修道僧們接管,這支教皇的特工部隊竟然超越歐洲傳統的權力架構而自行劃分了異端審判區,從而使教廷的思想專制主義完全地獲得落實。
格列高利九世還在1233年初步統一了宗教裁判所的訴訟程序,並在歷史上首次建立中央審判法庭。
從1184年到1233年,歷時五十年,這是一個孩子從幼齡到老齡的歲月區間;從盧修斯三世到格列高利九世,一共有八位教皇入主拉特蘭宮,他們中不乏才智之士,其中英諾誠三世和格列高利九世還是名彪教會史的傑出教皇;從圖盧茲戰爭的興師動眾至大公會議的細密策劃,再到多明我修道僧的東奔西走,就這樣,人類寶貴的時間、智慧、精力和財富積累在一個反人類的暴力機器上──神聖法庭的作用就是要否定構成人本質的自由精神,這足夠讓人類慚愧得無地自容了!
十二至十三世紀是天主教的頂峰時代即基督教正統的權力全方位──宏觀上和微觀上–獲得滲透的時代。這個世紀的歐洲人曾經目睹了王權對教權的屈服,教皇臣僕的行列中不僅包括歐洲主要國家的國王,甚至包括千里之外保加利亞國王,連海盜出生的挪威哈桑國王也得在羅馬法庭上竹筒倒豆子地將自己的身世說個明白;他們也目睹了踏實平凡的羅馬式教堂為嚴謹高聳哥特式新教堂取代,新式教堂高高聳立,仿佛要擺脫地球的引力,不受俗世的束縛,升到天國一般;他們還目睹了耶穌基督形象的變遷,釘在十字架上受難的肉體耶穌代替了坐在法庭上的神性基督,教會對人類心理的洞察是深刻的,因為只有鮮血的恐怖才能最大程度喚起神聖。現在,他們也得像面對哥特式教堂或耶穌受難像那樣必須面對宗教裁判所;它已經構成了中世紀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但是其作用不是引導心靈而是打擊心靈。
從此,基督教宗教裁判的歷史步入神聖法庭階段。
宗教裁判所的構成
任何機構和設施皆是一些人和一些物以某種方式的組合。
也許和我們的想像不太一樣,神聖法庭的結構實際上簡單得令人難以置信;說大膽一點,它們只是一支支互不隸屬的特遣隊,類似於當代恐怖主義的行動小組。成員精幹,其核心人員往往僅宗教裁判員及助手數人;環節緊湊,每個宗教裁判員都直接向教皇負責,他們有權隨時到羅馬去面見教皇;意圖明確,其結構設置最大限度地減少了信息的損耗和流失,教皇以及教廷的旨意暢行無阻。
神聖法庭的首選成員其實就是教皇;宗教裁判所是台執行精神法權的暴力機器,拉特蘭宮──後來轉為梵蒂岡宮──則是這台機器的靈魂和頭腦,精神法權中的立法部分歸於以教皇為代表的羅馬教廷。
作為上帝在塵世的代理人,教皇的權力符碼意義要超過其個人的存在意義,於是正統基督教的精神專政便以教皇的精神專政為體現。──在十四世紀之後特別在阿維農時期,教權日漸屈從於各個國家的王權,但教會組織作為相對獨立的權力系統,其結構變化並不大,只不過教皇的精神專政要更大程度上服務於國王的世俗統治。──情況似乎是這樣的,十三世紀以來的教皇們對自己的職責還是有自我意識的;他們不僅建立和支持宗教裁判所這一恐怖組織,而且自身構成了宗教裁判所恐怖的黑色背景以及動力因素。宗教裁判員由教皇直接任命或由教皇委托僧團領導人和地區總宗教裁判員任命,他們只為教皇效勞,也僅僅聽命於教皇,他們不受教皇之外的任何人的節制和調度;依照有關教會法的規定,除了教皇本人,任何人包括教皇特使和僧團領導人在內都不得因公務罪將宗教裁判員撤職。教皇畢竟日理萬機,他們在一段時間內曾經設立總宗教裁判員──即中世紀精神憲兵的總監──處理神聖法庭的日常事務,但這一人選必然是他們的親信之人;烏爾班四世任命了他的親信卡埃塔諾.奧爾西尼紅衣主教為總宗教裁判員,而這位紅衣主教一旦成為教皇尼古拉三世索性任命自己的侄子擔任這一職責。
再從恐怖理論上推,教皇為了其精神統治需要宗教裁判所去引發精神的恐怖,而精神恐怖的實現也需要教皇這一角色。我們必須承認宗教裁判所並非為恐怖而恐怖的,只有這樣中世紀精神恐怖才能顯示其目的性和計劃性──這更能體現這種恐怖的刻意和有效,但這些必須以教皇在實在層面上對恐怖工具的絕對控制為前提。同時,就恐怖的心理方面而言,恐怖之所以為恐怖的一個方面就在於它所攜帶的暴力和殘酷具有神秘的不可預測性即對常規和法律的超越,於是教皇自己就是宗教裁判所恐怖的一個要素,因為只有作為上帝在世間的代言人的他才能模糊不法的恐怖和合法的恐怖──他可以以其性情隨意立法,從而最大程度上堵塞了自由思考獲得法律支持的可能性。
由於其他紅衣主教們的眼熱,教廷在一段時間內曾經取消了總宗教裁判員的職務。但是,1542年,在王權勢力不斷篡奪地區宗教裁判員指揮權的情況之下,保羅三世建立了羅馬和全教宗教裁判所,恢復了總宗教裁判員的位子。為了維護基督教正統巨型話語的霸權地位,羅馬教廷從來都是不擇手段的,甚至心甘情願地涉嫌血腥和殘忍。
神聖法庭的骨和幹由宗教裁判員組成;宗教裁判所的活動就是宗教裁判員的活動,甚至一個宗教裁判員就可以是一個宗教裁判所。1254年,教皇英諾誠四世發佈了《論連根拔除》的訓喻,標準了神聖法庭──雖然它沒有使用神聖法庭的措辭──的具體構成;反異端機構應該是一個以2 名宗教裁判員性質的修道僧為中心的專門委員會,其成員還應該包括1名主教、 12名正統派教徒、2 名公證人以及2 名以上的工作人員,但這種設置可以根據修道僧以及主教的意願作隨時的調整。我們不能說所有的神聖法庭如是構成,但這種構成的典型性是無可置疑的;在這裡,宗教裁判員主導著神聖法庭的一切監視、偵察、逮捕、審問、刑訊以及判決活動,主教的作用是對動刑和判決作形式上的允許和批準──主教制畢竟仍是基督教正統的基石,而宗教裁判所的其他革命幹部則都是些幫忙或幫閒而已。
有論者指出,教皇領導權與群眾宗教信誠的分裂,是教皇權位在中世紀晚期最終衰微的一個極重要的因素。於是,神聖法庭作為基督教教皇在這種衰微前重建威權的掙扎和努力,其依靠力量自然不能是已經聲名狼藉的普通教士,而只能是既忠誠於教皇又能深入群眾的修道僧隊伍。十三世紀之後的宗教裁判員因格列高利九世的特別任命而主要來自多明我僧團,也有一部分來自其他僧團特別如方濟各僧團,只有極個別的來自其他方面如第一位專職宗教裁判員是羅馬樞密官阿尼巴勒。
多明我僧團因其創始人多明我(Dominic)而命名,又因為多明我的諧音贏得「主的獵犬」(Domini Canes)的綽號,其標誌便是一頭口銜熊熊火炬的狗,他們的另一個稱呼是黑衣僧團,這由於多明我修道僧個個身著黑色披風。應該說,多明我的名字──一個人和一個僧團──始終同反異端活動相聯系著,如此的緊密縱觀整個教會史也是罕見的。多明我於1170年出生於西班牙貴族家庭,青年時代便投身於艱難的隱修生活,其出家地是奧斯馬修道院。當他和奧斯馬主教在法國南部遊歷時,他們無疑直覺到了異端運動洶湧澎湃的原因所在,於是他們向傳教士們呼籲全面改革基督教正統的傳教方式,即仿效純潔派的「完人」來進行傳教;1206年,他們兩人在圖盧茲實踐了一所女修院,其成員主要是純潔派異端的轉向者,這是多明我反異端生涯的開始。1215年,多明我的朋友贈他圖盧茲的一幢房屋,多明我僧團開始了其最早的故事,但是在第四次拉特蘭公會議上,教皇英諾誠三世雖然表揚了多明我這只獵犬的出色工作,卻沒有同意其創立新修會的請求。多明我僧團的正式成立時間因此拖後到了1216年,只是在洪諾留三世的同意之下,多明我才圓了他的僧團之夢。多明我僧團只是以集體的形式外延了多明我個人的思想和實踐;在多明我僧團的「一大」(1220年)上,僧團的宗旨明確規定為「鏟除異端,消滅邪惡,宣講信仰,培養道德」;僧團的生活方式則規定為行乞甚至會士每天的食物也應該靠乞討獲得,但這只是附加的或手段性的,沒有成為該會的基本思想。在以後的歲月裡,我們則發現,僧團行乞的生活方式在財富的誘惑下日益弱化,但在反異端的方面,該僧團始終保持著其犬的本性。──多明我的光輝形象自然也少不了製作和包裝,他曾經對其傳記作家坦白自己更願意同青年婦女談話,但多明我僧團於1242年發佈教令強行刪掉這段傳記記載。
細究之下也挺耐人尋味的,多明我僧團以及較早一點的方濟各僧團,與其說它們接近於正統教會,還不如說接近於純潔派或韋爾多派式的異端──它們都是同時代的,其中方濟各的早年歷史簡直是韋爾多經歷的翻版。多明我和他的追隨者選擇的是芒鞋緇衣托砵乞食的苦修生涯,而這正是純潔派「完人」式的生活方式;他們在廣大天主教官員耽於享樂時仍然不屈不饒地保持傳道活動,而當時只有異端們保持著這種傳道熱望;另外,也和廣大異端們一樣,他們所謹守的「使徒式貧困」本身就否定和批判了羅馬教廷的腐敗。確實,我們可以在多明我的身上發現基督教原始的虔誠和熱情,但是我們必須指出的是,當時的異端領導人與羅馬教廷的官員相比更具有這種精神。問題在於開端就是終點,多明我以及多明我派的原始定位決定了其未來的運命;他早年同天主教會反異端事業的密切關係最終將他及其僧團的未來束縛在基督教正統的戰車上,而他對福音式貧困生活那種手段式理解──禁欲主義對他而言只是反異端的手段而非基督徒真正的生活──則消解了他和教廷之間的對抗,所以他以其反異端活動成為了基督教正統的「聖徒」──羅馬教廷在1234年作出了這項追謚──而沒有因為同羅馬教廷的疏離成為火刑柱上的哭鬼冤魂。
多明我修道僧──也可普遍及其他僧團中為羅馬教廷看中的修道僧──之所以成為宗教裁判員的當然人選,有幾個因素是顯著的。其一,類似於佛教從小乘向大乘的轉變,出現多明我僧團這樣的行腳僧是基督教隱修制度的重大變革;同以往的修道僧不同,多明我修道僧不滿足幽閉在寺院裡獨善其身,他們參與社會以求普渡眾生,結果不可避免地在政治的大醬缸裡醬了一把。其二,由於歷史的原因,原有的僧團聽從羅馬的號召遠不如服從本地領主及主教的旨意;但是新僧團卻可以超越了歐洲的政治架構──如世俗的領主權和宗教的教階制──而只聽命於教皇,同權力中心的親近是任何特務組織的共性,我們中國人可以在自己所熟悉的明代錦衣衛和清代血滴子身上發現同樣的性質。其三、西方隱修制度自本篤開始便以紀律的嚴厲著稱,多明我僧團踵從的是嚴格程度決不低於本篤制的所謂聖奧古斯丁會規,紀律的訓練不僅鍛造了隱修士們的意──他們在任何時候都能像鐘表裡面的機械那樣不停地運轉而不屈從於自己善良的偶然覺悟,而且培養了他們絕對服從的習慣。其四、多明我僧團從一開始便獎勵學術研究,僧團曾經擁有大阿爾伯特、托馬斯‧阿奎那、愛克哈特、陶勒爾、薩伏那洛拉這樣的博學鴻儒;相比於多半草莽出生的精神異端,多明我僧團的修道僧可謂個個都是大內高手。
基督教正統應該永遠感謝這批有著特殊生活、特殊性格和特殊貢獻的宗教裁判員。正是他們在十三世紀末的勤勉和努力,天主教會迅速地以各個修道院為據點建立起全歐洲範圍的思想監視和懲罰之網,從而有效地維護了自己的思想統治並臭名昭著到了現在。正如一位教會史家所指出的,「十三世紀,乞食修會的修道院,多少成為某種兵營,住著突擊部隊,隨時等候命令出擊。他們在城市中形成一個布防網,不留任何空白點。」
至於神聖法庭那些幫忙和幫閒們,他們是神聖法庭的零件和緣飾,他們以自己默默無聞的工作支持和潤滑著神聖法庭的運轉──未能如宗教裁判員那樣遺臭萬年可能是他們最大的遺憾。歷史以其難免的無情將他們遺忘了,但我們還是緬懷緬懷他們在神聖法庭中的作用,畢竟他們以甘為舖路石的精神為中世紀思想專制主義作出了貢獻。
專員或副手的職責由其名稱便可推測,他們一般也都是修道僧。宗教裁判員人數相對於廣闊的歐洲大陸來說還是有限的,他們一個巴掌捂下去指縫間總留下不少空白,於是羅馬教廷賦予宗教裁判員向委任自己全權代表的權利,這就是專員或副手的產生。一般來說,這些全權代表是宗教裁判員的化身──宗教裁判員有孫猴子一口氣吹出無數孫悟空那樣的本事,他們同宗教裁判員的區別在於原本和拷貝的區別,只是他們由於宗教裁判員授權的不同而代理全部或部分的宗教裁判職責。專員或副手由宗教裁判員任命,但不是神聖法庭的常設職務。
正如我們有所論及的,宗教裁判所的法權是法從世俗領域向精神領域的伸展;也正如我們所看到的,羅馬帝國的滅亡並沒有結束羅馬法的歷史,羅馬法的程序和設置甚至在中世紀的精神審判中仍然保持著其生命力。在十四世紀,神聖法庭開始任命鑒定人,其任務是對被告罪行進行法律鑒定以提出訴訟和判決的意見;為了保証所謂的公正,他們不允許知曉被告和證人的姓名和具體案情,面對他們的只是嫌犯和証人的供詞,他們的結論多少決定了被告的未來運命──其作用類似於歐美當代司法中的陪審員。公證人和見證人在神聖法庭系統中的出現要早於鑒定人,其作用是參加審訊並副署被告和證人的口供以示對宗教裁判員的監督。他們也由教皇任命,但拿的是宗教裁判員的銀幣。檢察員也是神聖法庭的重要職員,他們充當公訴人的職責。上述司法職位為神聖法庭所常設,其作用無過於給神聖法庭塗抹上公道公正的色澤。自然,我們可以批評神聖法庭司法制度的虛偽和矯飾,就這些司法官員的教士或修道僧背景以及他們對於宗教裁判員的依附關係兩點便否決了其立場的獨立和客觀;但是,我們其實倒不必強調這一些,因為關鍵的問題不在於這套司法缺陷的多少,而在於人類有沒有權力司法精神或這種司法的限度在哪裡。
醫生、刑吏、獄卒和文書之類構成了神聖法庭的內部服務系統。醫生監控被告承受肉刑的能力,所有的宗教裁判所都不情願異端將秘密帶進墳墓。刑吏執掌用刑,他們是批專業人士,對人體疼痛穴位的把握是其他人望塵莫及的。監獄的可怕構成任何社會的一個重要部分,而這種恐怖首先體現在監獄獄卒猙獰的面目上;神聖法庭的獄卒也未能免俗,他們的殘暴和惡劣甚至天主教圈內人士都羞於提及。文書的本職是負責神聖法庭的文字工作,但其職業化的表現是,他們可以一字不漏地錄下嫌犯屈打而成的招供,而不知如何記錄嫌犯的呻吟聲。
神聖法庭還有其雄厚的外援;在天主教精神為大一統號召的中世紀歐洲,支持和幫助宗教裁判所成為了每個社會成員或社會機構的義務,除非他或它願冒被懷疑為異端或異端同伙的危險。告密者的角色永遠是醜惡的,但神聖法庭卻史無前例地集合起了一支龐大的告密者隊伍如中世紀後期每個神甫都有業餘密探之嫌,他們作用構成神聖法庭心理恐怖的最大部分──我們將在後面給他們來個大特寫。有一個誤解需要澄清,火刑判決是世俗法庭而不是神聖法庭作出的,君子遠庖廚,神聖法庭總是在最後一刻拍拍世俗法庭的肩膀,將屠刀遞到了世俗統治者手中;基督教正統以精神的法權體系為用,而精神法權又憑借世俗的法權體系完成自己。
神聖法庭外援的雄厚還可以在火刑盛典上拼命起哄的那支「啦啦隊」身上獲得直接的表現。這批志願人員以各種各樣的形式對異端作最後的勸解努力,受難者是由他們押上火堆的,最後他們享有為火堆添柴加草的權力;他們人數眾多,成分複雜,其中既有道貌岸然的貴族也有閑極無聊的市民。入選這支「啦啦隊」是中世紀正統基督徒的一種榮耀,類似於美國大學中最美麗的姑娘才能參加橄欖球啦啦隊那樣,只有反異端積極分子側身其中──他們因此還享有攜帶器之類的特權;顯然,神聖法庭並不缺乏其群眾基礎,否則,它何必如是分化其支持者呢?──人類的罪惡未必由於個別人的心靈陰暗而經常是人類集體歇斯底里的結果。
宗教裁判所的運作
至於神聖法庭的運作方式,我們沒有必要也不可能面面俱到。正如我們在神聖法庭的人員設置中便能體會到的那樣,神聖法庭對羅馬法開創的西方法學傳統有所繼承甚至有所發展,它的許多操作同當時世俗法庭的常規是銜接的,我們完全可以在西方法律史的讀物中了解和熟悉此類運作──它們的不少部分甚至活化石般地殘留在當代西方的司法制度中。
神聖法庭特色的是無孔不入的告密制度和觸及靈魂的肉體刑罰,就是它們規範和威懾著中世紀歐洲人的精神世界,就是它們鑄就了宗教裁判所永遠洗刷不了的臭名。也許,告密制度在任何法律體制下都有其地位,但由於思想的隱秘性,神聖法庭將它發展到了極致;在人類刑事實踐從肉體懲罰轉為心靈訓導──法國大思想家福柯對此有專門研究──之前,世界各民族歷史上都有長期使用身體刑的記錄,但神聖法庭由於其審判對象的特殊性,發展出了自己的特色。
公元前十六世紀,陪葬在古埃及墳墓中的著名文獻《死者書》便把間諜工作描繪為危及靈魂的罪行;時到今日,間諜還是這個時代以及下個時代規模最大的行業之一,而日常道德仍然譴責任何刺探他人秘密的行為。但是,神聖法庭卻在中世紀歐洲動員起全民規模的告密運動──這可以使我們聯想起二十世紀六十年代的中國;此間,偵探和出賣他人內心的信仰秘密成為了每個歐洲人的義務,而且只有如此,他們才能獲得生存和生活的必要條件。
基督教的告解制度──基督教的原罪理論特別是第四次拉特蘭公會議的決議要求信徒以痛悔、告罪和補贖的方式來取悅上帝和獲得上帝的寬恕──為這場告密運動提供了現成而有效的工具;痛悔可以徹底摧毀信徒的自我肯定,告罪為告密提供了直接的渠道,補贖構成了告密的激勵機制。秘密警察的本性決定了宗教裁判員必須像老鼠一樣在陰暗中活動,但是為了發動群眾,他們有時也不惜拋頭露面。一般情況下如在神聖法庭非常設地區,宗教裁判員每到一地,便在當地主教舉行歡迎儀式上上佈道,這種佈道實際上是告密運動的一次誓師。宗教裁判員開誠佈公地說明他的使命,要求異端知情者在六十天內向他匯報異端的情況──主要就是利用告罪懺悔的機會,知情不報者和不合作者將開除出教,響應號召者將獲得為期三年的免罪券。對於異端,宗教裁判員也表示不拋棄他們,但要求他們立刻在半到一個月的「仁慈期」裡主動投案,並供出同案犯以顯示誠意。宗教裁判員還在布道中說明異端的標誌、特點和偽裝,於是這次佈道還帶有職業培訓味道。
告密在神聖法庭的常設地區則周期為日常功課。在西班牙──那裡是神聖法庭的一個重災區,復活節前夕是個鬼門關,人們必須時刻警惕著門外的動靜,每一次的敲門都足以讓他們膽戰心驚,因為告密風暴此刻正洶湧澎湃。西班牙神聖法庭特別規定,每個教徒在大齋期──即復活節前的四十天──中的六天時間內必須密告異端和異端嫌疑,拒絕合作者或錯過期限者的信徒不得參加聖餐禮,並注定受到革除教門甚至死罪的懲處。就這樣,恐怖的氛圍摧毀了社會成員的安全感,而恐慌和猜疑的心理推動著一浪高過一浪的告密風潮,於是每個人都可能由於鄰居的道聽途說甚至胡說八道而半夜三更被從床上拖出來,投進污穢陰暗的地牢。──宗教裁判所對拘犯一直有數量上的追求,它可以借拖延偵查期斂財,因為嫌犯坐牢的費用是自理的,就像當代某些國家的死刑犯得自己承擔子彈費那樣。
任何動機的推究都帶有心理還原的色彩;對於中世紀那場轟轟烈烈的告密運動,我們並不能將參與其中者完全地歸類為狹隘利己主義分子。果然,告密活動必然最大程度地暴露人類的自私本性──這恐怕是人永遠進化不了的心靈尾巴;在中世紀,告密者中的許多難免是為自私本性所驅逐而買賣他人的思想隱私以贏利,利欲之徒由於貪婪之心的不可遏制──覬覦他人的財產甚至可憐只為了幾文下酒錢,遊手好閑者以之為里比多發洩的渠道,官運不濟者恐怕難以拒絕這種升遷機會的誘惑,膽小怕事者也許可能出於自救自保之下的無可奈何,高尚如復仇之類則以之不露痕跡地借刀殺人。但是,正如當代政治學研究所表明的,權力的有效維持不僅由於其體制自身的強制力量而且因為其意識形態的縱深;西方馬克思主義者正是在馬克思批判資本主義經濟和政治制度之外,展開了對資本主義文化體制的剖析和抨擊。毫無疑問,基督教正統的意識形態工程雖然在中世紀後期受到了異端的挑戰和衝擊,然而瘦死的駱駝比馬大,千年基業的崩潰需要時間的積累,結果便是即使卑鄙如宗教裁判所的告密動員的活動也能自然而然地獲得正義、神聖和集體之類理念的辯護。手段的卑鄙經常為目的的高尚所平衡;正在基督教正統意識形態的欺騙和誘導下,中世紀的許多密告者在刺探或出賣他人時確實真誠地認為自己只是為上帝的事業盡點責,甚至是為了拯救異端──免得他們死後永墜地獄。多麼可愛的利他主義啊!結果則是火刑柱上的煙塵竟彌漫了數百年之久。
為了告密活動的深入和持續,神聖法庭制定了一整套規章制度,其中的根本原則便是「寧可錯殺十萬,不可漏網一人」。在神聖法庭上,被告和控告人及証人互不見面,被告不得知曉告密者的姓名和身份;而當時世俗法庭從十四世紀起便規定,被告有權力面對證人或證詞,原告控告有誤則得接受懲罰並賠償被告的損失。神聖法庭的告密者和被告密者不受職業和地位的限制,甚至連在世俗法庭上不具法律地位的刑事犯都可充當控告人和見證人;曾經有規定說只有年滿十四歲的少年和年滿十二歲的少女才能成為控告人或被告人,但實際執行的情況是令人沮喪的。異端一旦受控告──控告有兩人作證便成立,即使表示悔改,也必須出賣他的同謀、朋友以及其他疑犯,任何的推諉遲疑都可視為懺悔不徹底的表現。告密者不得撤回證詞,否則以異端同謀犯論處。真是專業水平!中世紀的思想警察們充分地估計到了思想的隱秘性,因而將其情治系統造就得如此細密和嚴謹以不放過任何捕捉異端的可能。
當人們以「黑暗」來命名歐洲的中世紀時,其意味主要落實為人類精神在那個時代的萎縮和委瑣;但是,責怪那個時代的人們真是一種殘酷,因為正如我們所見到的,他們所面對的情治系統強大和嚴密得足以讓任何良心發顫。盤點一下宗教裁判所的累累戰果的話,我們可以發現,一開始的受害者是可能貨真價實的異端,然後是異端的嫌疑,再以後便是莫須有了;宗教裁判員總是對?
http://www.xys.org/xys/netters/others/essays/zongjiaocaipansuo.txt
- December 11, 2006 at 12:50 pm #119309
企理
Keymaster離一離題,好耐冇見,打個招呼先~~
- December 17, 2006 at 1:13 pm #119384
誠惶誠恐
Participant - December 12, 2010 at 7:19 am #120684
誠惶誠恐
Participant劉曉波這篇文章考證十分仔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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